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1.04.2015  20:03

 

为进一步深化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人员结构,优化人员队伍,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公开招聘单位及人数

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人,省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3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4人,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16人,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7人,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1人,省地名档案馆1人,省老年之家敬老院1人。

三、公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品行端正,具有投身民政事业的职业精神;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4.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其他报考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4月20日);

6.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具体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公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公开招聘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0时至28日24时

网络报名流程:

登录云南人才网( http://www.ynhr.com/ )——点击事业单位招聘——进入事业单位报考入口——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3.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缴费:2015年5月30日至31日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每人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请于2015年6月9日至11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按照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以上的比例,组织闭卷考试,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及岗位。

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暂定为2015年6月12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笔试成绩将在云南人才网( http://www.ynhr.com/ )和云南民政网( http://yunnan.mca.gov.cn/ )公布。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省民政厅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达到规定比例。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交验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或证明(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见附件2)。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请在照片背面填写本人姓名)。

2. 留学回国人员:交验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或证明(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见附件2)。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请在照片背面填写本人姓名)。

3. 社招人员:交验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或证明(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见附件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持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所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单位证明表(见附件3)。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请在照片背面填写本人姓名)。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技能等。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云南人才网、云南民政网公布。

面试初步定于7月上旬在昆明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名额数进行等额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服务意识等方面的内容。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通过体检的人员报省民政厅党组研究后确定聘用人选,在云南人才网、云南民政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聘用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开招聘纪律与监督

1.招聘纪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对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71—65731403。

2.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当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省民政厅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1-65731330,65731351。

 

 

 

 

2015年4月20日

 

附件:1. 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2. 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 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