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工作会总结2018年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

23.04.2019  16:01

2019年4月16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会议的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省“两会”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18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安排2019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

会议传达了王勇国务委员的批示,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张荣明局长作了讲话,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本军作工作报告。

会议对2018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会议指出,2018年,全省药品监管系统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品监管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全面加强药品监管,着力防范药品安全风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守住了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和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风险的底线,维护了全省稳中向好的药品安全形势。一是药品注册工作持续加强,医药产业快速发展。二是药品生产监管持续加强,安全风险有效防控。三是药品市场监管持续加强,企业质量管理逐步提高。四是医疗器械监管持续加强,企业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五是化妆品监管持续加强,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六是检验检测能力大幅提升,技术支撑体系更加完善。七是“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八是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机构改革。九是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监管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分析当前药品监管形势和全省药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会议理解把握省市场监管局“服务为先、同频共振、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坚持传承和发展,确立“重党建、严监管、保安全、促发展”的当前药品监管工作思路。

——重党建,就是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正确处理党建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以党建为引领,促进各项监管任务落实。牢固树立首责意识,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建工作。牢固树立规范化意识,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严监管,就是遵循“四个最严”的原则,坚持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科学监管和社会共治理念,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使用、监管、检测等各环节安全责任,切实把好每一道防线。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审评审批、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等体系,提高阳光监管、智慧监管水平,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保安全,就是既要坚守药品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和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安全风险,又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廉洁从政。强化底线思维,注重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强化红线意识,加强经常性党纪教育,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保障干部队伍廉洁守纪。

——促发展,就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同频共振,围绕全省打造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和“健康生活目的地”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药品监管职能作用,促进我省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会议对2019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019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服务为先,同频共振,依法行政”工作理念,落实“重党建、严监管、保安全、促发展”工作思路,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为主线,重构监管体系、重塑监管流程、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坚守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和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做好2019年的药品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导向,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追求药品质量发展高线,夯实法律法规制度、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保障能力三大基础支撑。重点做好十项工作。

(一)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探索药品监管新机制。

本次机构改革,按照职责分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研制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在新的体制下,我们要细化各环节监管责任,及时调整工作机制,理顺各级工作关系,做到事权清晰、上下畅通,使新监管体制最大程度发挥作用。要加强与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协同,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药品安全治理合力。

(二)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高质量发展。

201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今年要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加大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推进力度。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因企施策、因情施策,积极推进。要紧跟国家政策,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医疗机构积极申报药物临床试验资质,鼓励省内有条件、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主动承接我省一致性评价品种的临床试验工作,为开展一致性评价创造条件。二要深入推进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出台我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沟通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局要求,简化优化注册程序,提高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速度。积极对接全国医疗器械审评质量管理体系,统一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标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加强临床试验抽查力度,提高申请人和临床试验机构的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完善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要紧盯《化妆品注册管理办法》出台,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加强化妆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强化注册备案检查。

(三)落实检查事权,切实担起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责任。

对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管是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这次机构改革后省局的一项重要事权,要重点解决好五个问题。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企业情况,解决检查谁的问题。底数清、情况明,检查才实。既要全面掌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生产什么、怎么生产、生产状况如何等基本信息,还要掌握企业落实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动态信息。要加强与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接,对近年来企业生产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掌握企业目前存在问题以及重点风险隐患等信息。

二是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提升检查员素质,解决谁检查的问题。目前我省检查员队伍和能力建设滞后,熟悉监管的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紧缺。要统筹利用现有技术部门资源,充实检查员队伍,发挥好检验机构人才优势,培养一专多能的检查员。要大力开展全系统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推进监管队伍专业化。要提前谋划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紧盯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及时启动我省相关工作,努力建立一支与我省医药产业发展和检查任务量相匹配的检查员队伍。

三是规范检查内容,提高检查实效性,解决检查什么的问题。规范检查内容是提高检查质量的重要措施。要根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检查简明手册等技术文件。技术文件既要突出重点环节、简明扼要、便于操作,又要符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防止漏检漏查。要根据日常监管情况,特别是多次重复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更新技术文件,提高检查实效。

四是统筹运用检查方式,提高检查针对性,解决怎么检查的问题。多年来,根据不同的检查目的、内容和要求,对生产企业组织开展认证检查、许可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有因检查、体系核查等,这些检查是发现问题、排查隐患的重要途径。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地域分布广,检查工作量大与检查人员少的矛盾十分突出。要统筹运用检查方式和检查力量,确定检查重点和检查频次。要按照问题导向、风险防控的思路,区分不同产品风险等级、企业信用等级,认真研究制定年度检查工作计划,做到高风险企业重点检查、问题企业多次检查,以检查促自律。

五是强化检查结果运用,落实企业责任,解决检查效能的问题。检查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排查隐患,督促企业持续合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风险评定原则进行分类,根据风险分类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要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四)认真落实疫苗监管责任,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从9个方面提出34条具体措施,内容十分丰富,我们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落实疫苗监管责任。《意见》明确,“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疫苗生产环节日常监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核查及跟踪检查。”“在落实属地管理基础上,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可派出机构加强疫苗检查。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疫苗配送、储存质量监管。”“省级政府要依法依规落实地方监管责任,对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责任。”我们要按照要求,进一步明确疫苗监管事权,严格落实疫苗监管责任。二是开展驻厂检查工作。《意见》要求,“省级药品监管部门选派检查员入驻疫苗生产企业,负责监督检查企业执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情况,收集质量安全风险的违法违规线索,向派出部门报告情况并提出建议。”“对每家企业派驻检查员不少于两人,实行定期轮换、挂牌公示。检查员对派驻期间的行为终身负责,失职渎职的终身追责。”我们要按照要求,严格选派检查员,把驻厂检查工作落实到位。三是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建立最严格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强化疫苗出厂检验,确保生产过程持续合规,确保上市疫苗符合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回顾分析和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处置、全面分析工艺偏差、质量差异等;建立质量安全电子追溯系统,监控产品流向,实现所有上市产品全过程可追溯;建立企业年度质量报告和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示疫苗生产、批签发、接受检查和处罚以及强制责任保险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统筹用好药品监管队伍,探索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模式。药品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管任务重,工作量大。新体制下,药品批发与零售由省局和州(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分别负责,要统筹用好省、州(市)、县监管队伍,积极探索新体制下的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模式,为有效监管提供支撑。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中药注射剂、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高风险产品的监管,组织开展芬太尼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重点防控安全风险。二是组织开展GSP飞行检查,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促进企业自律。三是集中整治昆明菊花园中药材市场和城乡集贸中药材经营场所,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制售假劣中药材行为,指导市场开办方完善市场交易和质量管理规范等制度。四是开展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偷工减料、违法添加、不按工艺生产、购进无资质产品贴牌和数据造假等具有潜规则性质的违法行为,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五是进一步强化网络药品销售的监管。督促网络销售者和第三方服务平台各尽其责、严格管理、规范经营。持续打击互联网制售假药行为,净化网络药品销售环境。六是认真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提高质量管理和药事服务水平。

(六)突出监管重点,提高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效率。

医疗器械方面:一是结合检查、抽检、监测等情况,聚焦高风险医疗器械,开展飞行检查,积极探索新体制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的有效措施。二是对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以及医疗器械标签标识说明书,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加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日常监测,及时处置国家局移送的违法违规线索。四是严厉打击利用体验式、会议推销等方式进行超范围经营,以及无证经营与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化妆品方面:一是加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管理。完善备案管理制度,开展季度质量互查,形成以生产企业监管为重点,以备案信息为依据的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二是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查处网络违法案件,整顿、关闭、曝光违法销售化妆品的网站。

(七)加强州(市)县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有效保障基层药品安全。

州(市)县药品监管人员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是保障基层药品安全的基本支撑,机构改革中要最大限度保留好、利用好、扩充好药品监管力量,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条件办事。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明确,“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决扛起药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政治责任,对辖区内的疫苗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健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药品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制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约谈地方党政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州(市)县要按照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全面加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建立健全本区域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及时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要按照“各市、县组建市场监管机构以及综合执法队伍过程中,强化疫苗药品监管力量,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的要求,加强药品监管力量和执法力量,强化基层药品安全保障。州(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与省局一起,形成药品监管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构建协调高效、上下一致、分工合作、资源共享的药品监管工作新格局。

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职责,切实履行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有效保障药品安全。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标准,把好药品零售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准入关,强化退出机制,提升企业经营质量水平。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年度监管工作计划,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不断规范流通秩序。三是开展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包括疫苗接种单位)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货账票款不一致等违法行为。四是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中药饮片、城乡集贸中药材经营场所、医疗器械传销、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等专项整治,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五是组织开展经营使用环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六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及时处置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突发事件。七是整理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情况和档案,做好监管情况交接和档案移交工作。

3月12日,张荣明局长在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强调:“在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之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继续按照原定药品监管事权,履行监管职责,有效保障药品安全。”各州(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张荣明局长的要求,认真履行药品监管责任,完成好药品监管工作任务。

(八)加强监管保障,夯实监管基础。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规制度。要紧盯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等国家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我省实施意见。今年,《药品管理法》修正案、《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出台,要未雨绸缪、提前谋划,做好政策解读和培训工作,确保法律实施更加顺畅。要结合新的监管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省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等工作,并按程序发布。

二是强化不良反应监测,提高风险防控水平。要聚焦公众关注度高、使用范围广、不良反应集中、投诉举报较多或者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品种,合理制定抽检计划。要把抽检和检查、监测、稽查等有机结合,形成科学有效的风险防控协同机制。要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直报制度,健全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体系,完善风险发现、评估、处置和交流机制,加强分析研判,挖掘可能存在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及时处置聚集性不良事件预警。

三是加强稽查办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的协作配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要聚焦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重案要案查处力度,形成强有力震慑。要依法公正公平办案,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既要注重金额罚,也要注重资格罚;既要处罚企业,也要处罚到人。案件查办过程中,要相互协作,及时通报线索,及时反馈协查结果。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要加强风险管理、信用管理,推进信息公示,强化信息披露,构建完善企业信用惩戒机制,强化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以信息公开为重要手段的阳光监管,全面推进以“互联网+”为重要方式的智慧监管,不断提高检验检测、审评查验等技术支撑能力,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导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分类分步建立药品追溯系统,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形成互联互通的药品追溯数据链,实现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五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今年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的决策部署,以激发药品企业主体活力为重点,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年—云南药监在行动”工作方案。一是实施深化“放管服”改革“五个一”提升行动,即: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二是实施政府服务“五张清单”行动,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策清单、收费清单;三是实施优化企业服务“四个零”行动,即负面清单之外“零门槛”、收费清单之外“零收费”、对企业服务“零距离”、对侵权行为“零容忍”;四是实施支持企业发展“四公开”行动,即扶持政策网上公开、扶持条件和申报材料网上公开、办理过程网上公开、办理结果网上公开;五是实施事中事后“四个监督”行动,即协同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审慎监管。通过实施“五大行动”,为我省药品企业营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对于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要少说不能办、多说怎么办,能办立即办、决不拖延办。

(九)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医药产业具有较强成长性、关联性和带动性。发展中药(民族药)产业,我省具有独特的自然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对于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立足职能,主动担当,强化服务,促进发展。

一要夯实产业发展基础。立足我省药物资源优势,重点推进三七、灯盏花、滇重楼、石斛、天麻等中药材规模化种植,建设优质原料基地。积极支持民族药、生物技术药、新型制剂、高端医疗器械等研发创新,以打造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引进大企业和大集团为重点,将我省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加强中药材市场监管,推进中药材市场标准化建设,引导建立中药材追溯平台体系,把昆明菊花园中药材专业市场建设成为辐射南亚东南亚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品商贸基地。

二要提速发展中药饮片产业。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中药饮片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对照药材标准研究,制修订中药材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力争2019年完成70个、到2020年共完成200个,为中药饮片产业发展奠定标准基础。持续推进5家中药配方颗粒和2家中药破壁饮片企业试点研究工作,发展新型中药饮片。提前谋划新型中药饮片销售范围和渠道,为我省中药饮片产业发展持续发力。

三要提高专业技术服务能力。产业发展要快,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必须强。加大科研检验能力建设和设施设备投入,打造国内一流的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机构,为产业发展服务。结合我省特色中药材,探索建立具有高灵敏度、高专属性的外源性有害残留物质检验检测方法。积极争取生物制品批签发检验授权和国家级口岸药检所建设。合理配置审评资源,完善技术审评体系,探索审评项目管理人制度,进一步提高药品审评审批能力,打造国内一流的认证审评机构,为产品创新服务。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提升药学技术人员专业技能,为药品安全使用服务。

(十)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做好新时代的药品监管工作,必须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各项任务,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健全反腐败长效机制。针对廉政风险隐患问题,围绕审评审批、检验检测、认证核查、执法检查、干部任用、资金使用等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探索建立监管工作中的干部回避制度、接触行政相对人的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干预正常监管的记录制度,防范系统内干部“旋转门”等利益冲突,坚决斩断利益链条。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进行系统梳理,依法设置职责权限、细化工作规范、优化工作流程,构建流程导向的科学管理体系,既防控廉政风险,又防控作风风险。

三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的干部,要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强化对权力的监督约束。要组织开展药品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从具体人具体事查起,严查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解决好药品安全方面的群众利益问题。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用好第一种形态,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要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借检查、审评审批之机收受钱物、搞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

四是严格作风建设。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认真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聚焦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开展作风整顿,切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特别是在落实各项重大部署、重点任务、风险防范等工作中,不准走过场、做虚功;不准漠视基层请示报告的问题;不准违规为企业代言说情;不准将风险隐患问题大事化小;不准搞推托躲绕将矛盾层层上交。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监管人员与企业之间沟通交流有关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不得违规私下会见企业人员。

五是打造高素质专业干部队伍。突出政治品德和政治标准,坚持公道正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适应新的监管体制,完善人才工作机制,探索适合药品监管专业性的人才政策。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鼓励干部尽职履责、担当作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针对组织需求、岗位需求、专业需求完善学习专题,拓宽干部视野、增长工作本领。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加快推进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