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华厅长在2017年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14.02.2017  16:02

 

把握形势任务    建设森林云南

努力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在2017年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冷  华

(2017年2月10日)

 

同志们:

经省政府同意,今天我们召开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两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的部署,总结2016年全省林业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2017年重点工作。

刚才,付军副厅长传达了张祖林副省长对这次会议的重要批示。辉军副厅长代表厅党组宣读了全省林业系统在过去一年获得的部分表彰和奖励事项,表彰了全省平安林区创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森林城市创建等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这些表彰极大地提振了我们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五个州市分别就生态文化、林业PPP项目、造林绿化、生态护林员选聘、森林资源管理等作了典型发言,讲得都很好。各地还有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已经汇编成册印发给大家,希望大家互相学习借鉴,举一反三,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创新提高、推动工作。

下面,根据厅党组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面对复杂形势和多重挑战,全省林业系统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攻坚克难、锐意改革、精准发力、狠抓落实,促成省政府与国家林业局签署了《关于加快推进云南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组织编制完成了《云南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十三五"的七大任务和十大重点工程,全面完成了"森林云南"建设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全省林业"十三五"开局良好、成效显著。

(一)林业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推进。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省政府成立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与各州、市政府签订了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审查批复了34个试点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31个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工作。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了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机构改革任务,妥善解决了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财政供养、人员身份等问题。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了集体林权流转、抵押等相关问题的调研。

(二)林业投入持续增加。争取中央和省级林业资金85.55亿元,同比增长12%,占年度计划70亿元的122%。其中,中央投资68.41亿元,比上年增长18.7%;省级投资17.14亿元,比上年下降8.8%。争取中央财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7.59亿元,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4亿元,落实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1.57亿元,有力地推进了林业生态补偿精准脱贫工作,保障了天然林停伐和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顺利开展。争取国家林业贴息贷款计划27.56亿元,增长12%;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超过20亿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172亿元。林业投入持续大幅增长,再创历史新高,为全省林业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生态建设稳步推进。省政府与各州市政府签订了《云南省2016-2020年林业双增目标责任状》,制定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乡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城乡绿化、低效林改造、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农村能源建设等生态治理工程。全年完成营造林61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1亿株,"省市联动、绿化昆明、共建春城"活动植树7.29万亩,低效林改造(含森林抚育)414万亩,森林管护1.98亿亩,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165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项目135万亩,防护林建设3.3万亩,节柴改灶16.16万户,太阳能热水器22.63万台,均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四)林业产业快速发展。重点推进木本油料、观赏苗木、珍贵用材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林业特色优势产业,全面实施林业产业提升工程,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完成了核桃500亿元级产业全产业链发展规划、全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和全省梅花鹿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建设木本油料基地117万亩、提质增效示范基地125万亩,新增林农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19户、省级示范社50户,新增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5个、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108户,预计林业行业总产值达到1702亿元,同比增长13.16%,林产业在推动林区山区群众脱贫致富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依法治林得到加强。大力推进林业立法工作,《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和《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规定》分别经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认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编制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了36项"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和专家名录库,组织开发了林业"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管理系统,率先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不断完善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的林业综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将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两个领域的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森林公安机关行使,依法行政和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深入推进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查处涉林案件2万多起,挽回经济损失1.7亿余元。省林业厅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六五"普法良好等次单位、"十二五"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省森林公安局荣获第九届中华宝钢环境奖。   

(六)森林资源管理不断强化。建立了省检察院、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省林业厅联席会议制度及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林业工作站联络员制度。圆满完成全省第四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任务,组织对全省天然林面积进行审核认定。分解下达了全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争取国务院批准追加灾害木清理专项限额470万立方米,全面落实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成功举办了首届中缅森林资源保护与社区发展论坛中缅论坛。在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高位推进下,妥善应对了《焦点访谈》栏目对大理市毁林采石采砂、破坏生态等问题报道,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历时4个月集中打击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9596起,清查违法用地609.8公顷,依法关闭砂石开采项目1049个,责令整改违法违规项目1339个,清理木材、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场所1161处,收缴木材3776立方米,打掉犯罪团伙5个,刑事处理785人,191个单位和8639人受到行政处罚,各项战果指标居全国前列,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专项行动的组织和成效得到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扎实开展林业防灾减灾工作,较好完成了低温灾害应对、森林火灾防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73起,受害森林面积394.2公顷,同比火灾次数下降44.3%,受害森林面积下降51.1%,森林火灾受害率仅为0.02‰,取得了近年来最好成绩;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701.28万亩,防治634.77万亩,综合防治率90.5%,成灾率2.46‰,两项指标均低于国家控制指标。

(七)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进展。认真开展全省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成功举办了首届中缅边境北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合作研讨会,与越南四个省签署了边境林业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合作协议。编制完成《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规划》《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指南》和《亚洲象拯救实施方案》,开展了《云南省古茶树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和《云南省古茶树资源管理利用技术规程》编制工作,新建1个极小种群植物迁地保护园。扎实开展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兑付理赔金额4256万元,受益农户3.8万户。完成全省野生动物疫源分布调查工作,启动实施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国家级标准站建设试点工作,新建省级监测站1个,全省无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发生。认真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试点实施方案》获国家批准,新设立大山包、独龙江和怒江大峡谷等5处国家公园,全省国家公园达13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基本建立,90%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和85%以上的重要物种得到了有效保护。

(八)湿地资源保护得到加强。认真开展国际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完成了大山包国际重要湿地试点任务,启动了纳帕海国际重要湿地试点工作。编制上报了《云南省退耕还湿试点方案》,启动了洱海退耕还湿试点。完成了全省年度湿地面积增减和保护率核查工作,为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及相关考核考评提供了数据依据。组织开展全省湿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和湿地资源开发利用许可制度研究工作,形成了初步成果。全面启动泥炭沼泽碳库调查。制定出台了全省湿地生态监测管理办法,启动5个湿地生态监测站监测工作。认定并公布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8处,新增国家湿地公园试点4处,完成2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省级评估工作,在12处湿地区域开展保护与恢复工作,一批珍贵湿地资源得到了抢救性保护。

(九)林业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升。着眼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和难点,投入科技资金7350万元,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省林科院科研综合楼、重点实验室改选提升工程已全面竣工,新增院士工作站2个,开展了23项林业重大关键技术研究。林职院、林技校培养输送林业职业技术人才4527名,充实了林业发展人才队伍。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以国家生态定位监测站为骨干、国家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监测站为补充的云南省生态定位监测网络,筹备了"云南省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介暨招商大会"高效林业部分推介展览会,获优秀成果奖12项、优秀招商奖4项。组织开展了农业科技"三下乡"、进藏区等活动,达成16项林业科技成果合作协议。联合省农业厅等部门印发了《云南省支持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实施方案》。全省推广实施新技术、新品种、良种21项,新建科技示范基地25个,辐射带动面积3万亩。注册登记园艺植物新品种46件,审认定林木良种59个,制修定林业标准26项,累计建成林木种子生产基地229处43.2万亩、苗圃3360处6.97万亩。科技对林业的贡献率达到41.2%,林业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升。

(十)林业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了林业生态治贫、绿色脱贫、精准扶贫工作力度,印发了《云南省林业厅关于推进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了《云南林业"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投入扶贫重点县林业项目资金69.9亿元,向全省贫困县倾斜下达退耕还林还草任务195.4万亩,启动实施了生态护林员精准脱贫工作,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4万名,带动20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在林地审批、林木采伐方面,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免收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1.32亿元。"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扎实推进,编制了《砚山县林业扶贫实施规划(2016-2020年)》,加大林业专项资金投入的同时,筹集挂钩帮扶资金452万元,协调有关部门投入建设资金3245万元,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开展调研、指导和检查,推动了挂钩扶贫脱贫项目、资金、措施等精准落实。

(十一)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有了新提升。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稳增长和扶贫工作大局,及时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通过争取国家支持、优化用地方式、突出保障重点、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措施,积极参与和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年争取国家备用林地定额支持4022公顷,共审核审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申请1322件,使用林地13113公顷,其中,涉及"五网"项目515个、占用林地8383公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80个、占用林地1425公顷,其他国家及省级重点项目166个、占用林地6357公顷。依法依规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2.4亿元,免收相关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1.8亿元,涉林重点项目限时办结率100%,保障了492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顺利落地。

(十二)自身建设全面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刹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和"庸懒散"等不良风气,切实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违纪失责案件,完善了一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一批规范性文件,林业系统各类会议、文件、简报持续减少,"三公"经费明显下降,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工作更加扎实,林业系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政风行风有效好转,干部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引领林业改革发展的正能量得到进一步释放。各级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推动林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林业信息化工作加快推进,完成了林业信息化基础二期项目招标工作。加大了林业改革发展重点、亮点、热点工作宣传力度,在2016年度全国林业宣传工作考核中,云南获全国第一名。同时,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纪律检查、项目稽查、社保、工会、老干部工作及综治维稳、信访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得到切实加强,为林业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2017年工作总体要求 

同志们,今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开局之年,是落实林业"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是深化林业供给侧改革的关键之年。当前,在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在我省深入推进森林云南建设、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身处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关键时期,全省林业改革发展的形势、任务与以往相比发生了深刻变化。我们目前还面临林业生态总体改善与局部退化并存、林业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矛盾突出、森林质量不高、林业综合生产能力低、投入严重不足、科技支撑乏力、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事件时有发生、基层基础能力薄弱等困难和问题。但我们更面临着大有可为的发展机遇: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和系列批示指示,提出了"两山"(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和"三库"(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等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深刻阐述了生态建设和林业工作的重要性,指出了林业改革发展的方向和路径,这既是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根本指针和基本遵循,又是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最新形势和最大机遇。二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大背景下,林业发展形势将会长期利好,林业发展态势将会持续向好,全社会已经形成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就是人民群众的幸福靠山"的共识,绿色发展理念已成为引领林业改革发展的主旋律,必将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三是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下,中央专门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系列文件,正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制度顶层设计,国家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投入方式、评价体系、保护措施、考核办法都在不断创新,我省在生态保护方面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机制、责任规定、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林业改革发展迎来了更为有利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支持。四是随着我省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的步伐不断加快,特别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三个定位"的力度不断加大,省委、省政府将会以更大更快的步伐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总之,全省林业改革发展正处于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东风强劲,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有条件推动全省林业改革发展迈上新的台阶、取得新的突破。

今年全省林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努力提升森林质量,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以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深入推进林业改革,加快森林云南建设步伐,把绿水青山护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努力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要在新形势、新起点上开创林业改革发展新局面,我们必须牵好"牛鼻子",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精准发力、精准施策,集中力量解决好林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痛点问题,以关键环节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推进。当前,必须把握好五个关键:

(一)要树牢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确保生态安全,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础和前提。陈豪书记在省十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云南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任务,同时也是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地区。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快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把七彩云南建成为祖国南疆的美丽花园。"云南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必须要有国际眼光和战略视野,牢固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生态安全体系大局,始终把维护生态安全作为压倒一切的根本原则,把建立完备的森林和湿地生态体系作为首要任务,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科学划定全省林地、森林、湿地、物种生态红线,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确保林业生态红线成为一条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守住林业发展的根基。要以国家重点生态工程依托,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防护林体系建设、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恢复及农村能源建设等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要正确处理好严格依法保护与科学合理利用的关系,更好地发挥林业部门在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中的作用,研究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林业特点的现代林业管理体制,着力走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困境,既把林业资源管好又最大限度释放资源潜力。要落实好国家先后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健全完善林业生态保护责任制,落实林地、森林、湿地、物种生态保护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努力提升林业生态服务保障能力。

(二)要深入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优质绿色林产品供给,大力发展生态富民林业产业。中央作出了稳中求进的工作总要求和以"三去一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工作的主线,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在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既从补短板的角度,要求加强生态保护,又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要求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在省十次党代会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把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在全省首要位置进行了部署,并把补齐生态短板作为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加强生态建设保护,打造高品质的"绿色""云系""滇牌"农产品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生态富民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特征。林业作为具有基础产业和公益事业双重属性的特殊行业,在推进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要立足我省森林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森林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发展方式、完善流通体系、发展精深加工,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推进高效林业持续快速发展,为市场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绿色、生态的林业产品,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林业生态产品的市场需求。当前尤其要突出抓好木本油料产业提质增效、林业生态旅游转型升级、林产品的加工贸易、龙头企业及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培育扶持等工作,科学规划、积极推进"互联网+现代林业",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实现"林业强、林区美、林农富"的目标。

(三)要着力提升森林质量,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提高林业综合生产能力。目前,我省森林资源总量较大,但质量却不高。我省林分每公顷蓄积量为111立方米,仅略高于全国平均数(91  m3/hm2),与西藏(267  m3/hm2)、新疆(188  m3/hm2)、四川(142  m3/hm2)还有较大差距,与世界林业发达国家(如德国315.3m3/hm2)差距更大。进一步增绿增质增效,特别是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是实现林业发展方式从规模粗放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增长型转变的有效手段,是补齐林业资源短板关键所在。因此,我们要强化森林质量系统管理,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造管并举、量质并重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原则,加快培育多目标多功能的高质量森林;要对森林实施科学经营,全面保护天然林,保育结合开展天然次生林经营,大力推进人工商品林集约经营,开展林地立体复合经营,积极研究和开展灌木林经营,促进灌木林向林分演替;要加大森林抚育力度,积极稳妥开展低效林改造,全面提高低质低效林林分质量;要积极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加大常绿阔叶林及珍贵树种的保护和繁育力度,大力推进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提高珍贵木材有效供给能力,努力实现森林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切实提升林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要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发挥好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投向林业。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投融资机制创新,相继出台了一些列重要文件和政策措施,为林业投融资机制创新特别是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公共财政投入难以大幅度增加的背景下,广泛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林业,是强化林业建设资金保障、推进林业大发展和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希望所在。老观念老办法很难面对新情况。各级林业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调整思路、用活政策,大力推进林业投融资机制创新,发挥好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带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进入林业,不断增强林业发展的活力和吸引力。一要着力构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按照中央关于优化财政存量,扩大金融增量的总体部署,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充分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贷款,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企业自主经营等市场化运作模式进行融资,最大限度用好、用活PPP项目的优惠政策。二要着力构建林银企业合作机制。近期,国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利用开放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国家林业局已与国开行和农发行签订了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为重点的战略合作协议,两行将为林业政策贷款项目提供长周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是迄今为止林业上最优惠的金融扶持政策,贷款期限可达30年(含宽限期最长8年),执行基准利率、最低资本金率20%。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大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力度,积极谋划政策性贷款项目,  将国家储备林贷款政策扩大到林业重点工程、森林旅游、国有林区林场基础设施和转型发展、林业精准扶贫等领域,认真筛选项目,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金融贷款支持。三要着力构建工商资本融资机制。目前,一些工商企业正在向绿色低碳环保方向转型,工商资本投资林业大有可为,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承接和引导,建立项目推荐库,定期向社会公布,吸引工商资金投资林业,实现互利共赢。

(五)要大力弘扬林业生态文化,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生态文化是生态文明的灵魂所在。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要求我们把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加快建立适应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群众基础和文化基础。要结合城乡绿化工程,大力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城镇等创建活动,充分释放城镇生态魅力;要充分利用我省林业院校和科研机构众多的优势,积极争取支持、整合投入渠道,着力打造一批各具专业特色的生态文化博物馆、展览馆、陈列室;要充分挖掘杨善洲、高德荣、李乡旺、石宏等林业生态领域先进模范人物的典型事迹,完善纪念设施,丰富宣传载体,弘扬生态人文精神;要充分依托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地,加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展示宣教功能;要引导一批有实力的林业龙头企业结合企业研发中心等建设,打造一批融合企业文化展示、生态科普宣传、林业工业旅游为一体的生态文化展览馆;要依托我省自然生态禀赋,充分挖掘、整理、传承民族生态文化,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生态福祉。

三、2017年重点工作   

今年全省林业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林业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生态工程扎实推进,林业产业加快发展,森林资源、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加强,林业扶贫更加有效,林业法治、防灾减灾和科技支撑能力有效提升。力争完成林业投资75亿元以上,完成营造林600万亩,低效林改造(含森林抚育)200万亩,木本油料基地建设100万亩、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100万亩,森林管护2.91亿亩(含天然商品林9323万亩)。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18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1亿株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5‰以内,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实现双增;争取国家林业贴息贷款计划30亿元以上;经济林木(果)权证抵押贷款超过20亿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175亿元,林业行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900亿元、同比增长11%左右。

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12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林业重点环节改革。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木权证登记管理政策,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规范林权流转。深入研究集体林、国有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产权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全省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和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完善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林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开展全省国有林场改革中期评估,在总结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国有林场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全面完成全省国有林场改革任务。深入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完善国家公园政策措施,积极做好申报亚洲象国家公园的各项准备工作。巩固自然保护区机构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州(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二)抓好依法治林工作。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和《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规定》宣传贯彻工作,编制林业法制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协调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村能源建设管理规定等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林业重点领域法规体系。全面深化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继续推进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全面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继续开展平安林区创建,努力打造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升级版。以夯实硬实力、提升软实力为核心,以推动森林公安四项重点工作和公安"四项建设"为主线,不断推动全省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抓好林业生态治理重点工程。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面推进国土绿化,重点加强水源涵养区、交通沿线、城镇面山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开展石漠化、干热河谷、高寒山区、五采区等困难立地造林,启动开展碳汇造林项目试点。完成昆明机场高速沿线冻害桉树替代种植和改造,加快推进红河州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玉溪澄江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PPP)和云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科学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强化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质量,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启动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森林生态系统综合管理规划与示范项目。积极争取将全省陡坡地梯田、15-25度重要水源地和石漠化地区坡耕地以及严重污染耕地纳入国家退耕还林和我省陡坡地生态治理实施范围,加大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力度,重点整治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政策,扩大天然林资源保护范围,制定全省停止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县级实施方案。推广太阳能热水器9万台,完成节柴改灶10万户。

(四)抓好林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打造500亿元级核桃产业目标,继续深入实施核桃基地提质增效工程,加强核桃高效经营、采收、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全面推广核桃烘培先进技术,加快推进核桃交易平台建设,完善核桃产品综合标准化体系。稳步推进油茶、澳洲坚果、油橄榄等特色经济林建设。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巩固提升基地建设质量。继续开展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和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认定工作,加快发展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着力推进林业投融资机制创新,加快林业资源资本化、生态资本化进程,研究破解国有森林资源、公益林抵押担保权能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政策性银行,健全林业贴息贷款制度,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选择条件具备、积极性高、有贷款意愿的地方申报2个林业PPP项目,力争林权抵押贷款余额和林业贴息贷款计划稳中有升。加快推进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林产品地理标志暨原产地认证申报,加大林产品品牌创建。

(五)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执行林地等级管理、林地用途管制、林地定额管理等"三项"制度,制定出台《云南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评审规范》,强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场核查和使用情况随机抽查、督查,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审联办林地审批制度,严把项目规划、选址、立项、审批等关键环节。积极争取国家林地备用定额支持,科学分配使用林地定额,合理调控林地供应结构和保障重点,严格控制经营性项目,支持保障好"五网建设、重大工程、重要民生、一带一路、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建设,确保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使用林地申请办结率和重点项目批准率达100%。严格执行"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政策,有效控制森林资源不合理消耗。启动云南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构建森林资源一张图和森林资源管理信系统,加快实现森林资源"年度出数"。开展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全面加强乡镇林业站能力建设,加强与国土、环保、水利、安监及政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卫星遥感等高科技手段,拓展发现问题的能力、渠道,加大林业行政和刑事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行为。

(六)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认真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涉及自然保护区问题的整改。启动自然保护区管理成效综合评估,选择4-5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省级示范自然保护区建设。继续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全面完成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启动碧罗雪山动植物科学考察工作。加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栖息地、原生地管理,继续实施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切实做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强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拯救保护规范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会同工商、公安、海关等单位严厉查处走私、非法猎捕、非法经营和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认真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抓好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标准站建设工作。完成好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做好试点经验总结推广。推动建立亚洲象研究中心,开展西双版纳亚洲象野外研究基地建设,通过建立合作研究平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护、调整产业结构等措施,逐步缓解国际、国内高度关注的人象冲突问题。

(七)抓好湿地资源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推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完成第三批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工作,全面启动一般湿地认定并及时公布名录。加大重要湿地的保护和恢复力度,加快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和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尤其是加快洱海源头国家重要湿地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湿项目的实施进度。创新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全省16处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切实做好普者黑喀斯特和普洱五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国家验收准备工作。启动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出台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和建设规范。全面完成全省泥炭沼泽碳库调查和成果编制,持续开展湿地面积增减、保护率核查和湿地生态监测体系建设工作。

(八)抓好林业防灾减灾工作。各地要牢固树立防字当头、无火就是功的理念,以不发生森林火灾为最高目标,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下最大力气细化灾前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力争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95%,力争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编制《云南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年-2025年),强化森林防火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落实好《云南省森林火灾保险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保险机制。继续落实省森防指成员单位、省林业厅领导挂钩联系检查防火工作机制,着力抓好重点时段和城市面山、重点防火区的火灾防控工作。在进入高火险期以前提请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发布《省长令》,严格火源管理,强化火灾预防,加大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和火案查处力度,对火源管理失控地区进行通报并督促问责。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政府和林业部门"双线"责任制及联防联治联检联测机制,严控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扩散,特别要对薇甘菊的入侵蔓延引起重视,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统筹推进大区域整体防治工作,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的目标。

(九)抓好林业科技工作。加强林业科学数据中心、林木种质资源库、林产品质检中心、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新品种测试基地等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林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完善重点实验室布局,启动林业长期科研试验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林业标准体系建设,对20项林业相关标准进行制定和修订。着眼服务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突破森林、湿地、石漠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育等方面关键技术,力争实施国家和省级林业科研项目20项以上。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强化科技成果推广服务,推广科技成果72项。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力争选派林业科技特派员100名以上。围绕核桃、油茶等10个支撑产业发展的重点树种,构建从资源培育、原料收储、制造加工到产品服务一体化的产业技术体系,打造一批林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以科技引领林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院士专家工作站引进力度,强化学科团队建设,加快推进林业现代职业教育,重点培养基层实用人才,力争培训基层科技人员和新型职业农民2万人,提升基层林业科技支撑能力。

(十)抓好林业精准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林业厅关于推进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大林业项目资金整合和倾斜力度,大力开展生态治理扶贫和特色林产业开发扶贫,把退耕还林任务的80%安排到贫困县,着力发展适宜种植的生态林和特色经济林。扎实推进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使用好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生态护林员指标和补助资金优先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力争选聘生态护林员5万名以上。继续落实好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林业支持扶贫政策措施,在林地征占用审批、森林植被恢复费减免、林地承包经营权保留、林业项目安排、民俗农房建设用材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林区群众走上"不砍树也能致富""不出山也能致富"的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进一步抓好"挂包帮""转走访"和"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强化对砚山县的挂钩帮扶,层层压实帮扶责任,细化落实项目措施,确保挂钩点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

(十一)抓好林业宣传和信息化工作。各级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业宣传工作,树牢"大宣传观";要完善宣传考核制度,充分整合各层级媒体、政府网站、《云南林业》等宣传媒介,加大林业改革发展成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加强舆情监测和调控,各州市要组织一些有特色的大型专题宣传活动。要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逐步提高我省国家森林城市和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县城、森林城镇的创建质量,增加森林城市的创建数量。要大力传播生态理念、弘扬生态文化,力争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6个以上。全面加快全省林业信息化建设,年内建成并在州市一级开通林业专网,确保OA系统、林业数据报表系统、基础信息等二期建设项目上线试运行,加快推进森林防火、资源数据、林业科技、森林公安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林业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用。加快全国森林公安信息数据中心建设。建成云南林业微信公众平台。

(十二)抓好自身建设。要坚定不移地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实施"基层党建提升年"行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切实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认真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不懈狠刹"四风",大兴清廉之风,努力营造良好的林业政治生态。认真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全面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改进和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高度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要进一步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着力强化担当精神,敢于直面改革发展难题,勇于突破改革发展瓶颈,主动作为,开拓进取,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胆识展现在"敢干事"上,把能力体现在"会干事"上,把目标落实在"干成事"上,推动林业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继续加强林业党建、纪律检查、干部队伍建设、社保、工会、共青团、老干部、综治维稳、保密和安全生产工作,为林业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同志们,新的历史条件下,林业改革发展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关心支持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持之以恒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担当尽责、扎实工作,以更大更快的步伐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努力构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为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林业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秦洪锦 | 作者:秦洪锦 | 栏目编辑:秦洪锦 | 栏目审核: 秦洪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