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新华厅长在2015年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13.02.2015  17:32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推动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再上新台阶

--在2015年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侯新华

(2015年2月6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林业局长会议,是经省政府批准,厅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4年全省林业工作,分析研究当前林业发展形势,安排部署2015年林业重点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顺应新常态、应对新挑战、谋求新发展,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林业,推动全省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全省林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林业改革发展的时代机遇,以深化林业改革为主线,以实施林业十大行动计划为抓手,着力推进"森林云南"建设,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完成营造林664.1万亩,义务植树1.06亿株,低效林改造406.8万亩,木本油料基地建设269万亩,森林管护1.99亿亩,全社会林业总产值预计达2300亿元以上。

(一)政策研究取得新进展。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林业重大理论、重大政策、重大措施的研究:与省科协联合开展了"云南省建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战略研究,形成院士专家建议书并获得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并在第十六届全国科协年会上作为重点报告进行了交流;组织开展了云南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评价研究,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级"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评价报告";积极开展林业"十三五"发展重大课题研究,为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奠定了基础;组织开展了全省林业专题调研活动,评选出优秀调研报告42篇,在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及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等方面进行大胆研究和探索,一批研究成果获得了国家级、省级表彰奖励和决策运用。

(二)林业改革全面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云南林业改革专项方案》,得到国家林业局赵树丛局长的充分肯定,并印发全国林业系统学习借鉴。积极推进林业重点领域改革,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组织开展了集体林地确权发证"回头看"活动,全省新发放林权证6万余本;协调省编委印发了《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为解决长期以来我省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不顺、机构规格混乱、人员编制不齐、经费保障不力等重大问题走出了坚实的一步;启动了林木权证登记管理、征占用林地使用方式创新、国际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改革试点。

(三)生态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了全省造林绿化暨林业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环境友好型生态胶园建设现场会、造林绿化玉溪现场观摩会、新一轮退耕还林电视电话会议,组织省直有关部门派出8个督查组深入16个州市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各地积极探索创新植树造林模式,引入市场机制,大力加强交通沿线、江河流域、湖泊库区、城市面山生态治理,有力地促进了城乡绿化美化;完善了公益林管护和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积极推进由县级林业部门统一组织管护的公益林管护体系建设;妥善解决了11521名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维护了林区和谐稳定;组织开展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摸底调查,编制了省级实施方案,完善了新一轮退耕还林与陡坡地治理政策,顺利启动了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低效林改造政策措施,创新森林抚育经营方式和机制,提升了改造质量和效益;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顺利推进,陆良彩色沙林获国家林业局批准作为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试点;湿地保护管理得到切实加强,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发布了《云南省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办法》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了《云南省湿地生态监测规划》,全面完成了全省湿地资源调查和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评估,启动了第一批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工作,新增国家湿地公园4处;农村能源建设工程深入实施,沼气、节柴灶、太阳能热水器项目分别完成7.97万户、16.32万户、10.61万台,完成率分别为161%、109%、105%;修订完善了《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统一了中央和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补助标准、使用范围、补偿方式,提升了公益建设管理水平。

(四)产业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决定,争取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按照"不砍树也致富"的理念,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进一步调控核桃基地建设规模,优化油茶发展布局,适度扩大澳洲坚果、油橄榄种植规模,组织召开了全省核桃产业提质增效现场会,大力推广实用技术,提升基地建设质量,全省共完成木本油料基地建设269万亩。积极推进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和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划定国家储备林130万亩,营造珍贵用材林2.6万亩。以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为依托,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完成了国家重要森林风景资源调查,起草了《云南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快云南省森林旅游发展的意见》,出台了我省首个森林旅游地方标准。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编制了《云南省竹产业发展规划》并通过国家评审,是全国第一个通过国家评审的省级竹产业发展规划。加大林业新兴经济组织发展和扶持力度,向国家林业局推荐上报了18个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按照每户10万元的标准对137个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给予了扶持,5个林业龙头企业被国家林业局认定为首批国家重点林业龙头企业。组织开展了"森林云南"建设省级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第一批认定了15类109个省级示范基地。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与中兴、云药等大企业、大集团开展战略合作,全省签约项目109个,签约资金359亿元,为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五)资源保护管理明显加强。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国家林业局对我省4个县级人民政府进行了考核检查,结果均为优秀。认真落实林地定额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严格林地征收占用和林木采伐审核审批。全年共审核审批各类工程项目占用征收林地申请1235件、涉及林地面积15234公顷、使用林地定额11861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9亿元;完成森林采伐1500万立方米,占全省采伐限额的47%;办理木材运输证21.7万份,批运木材392.5万立方米。制定了《云南省占用征收林地查验工作规范》,切实维护和加强了涉林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的合法性和严肃性。启动开展了全省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十三五"采伐限额编制工作,为科学经营森林资源和构建全省森林资源"一张图"奠定了基础。全面推行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模式,整合林业执法力量,充分发挥了森林公安机关的"拳头"和"尖刀"作用,提升了综合执法效能;深入开展了全省清理排查非法侵占林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等专项行动,并联合云南专员办共同挂牌督办了10起非法侵占林地典型案件,切实加大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全省林业执法机关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25434起,有力地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林区社会稳定;大力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在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林业系统名列第三,得到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

(六)灾害防控及时有效。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首次启动了《云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I级响应,并派出14个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地进行森林防火专项督查,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严峻形势,共扑灭森林火灾364起,当日扑灭率达95.8%,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7‰以内,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全省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454.91万亩,防治424.51万亩,防治率达93.32%,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同比减少了3.5%。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新建野生动物疫情监测站8个,确保了全省无重大野生动物疫情发生。加强鲁甸、景谷地震灾区林业受灾情况调查统计,科学编制灾后重建规划,争取重建资金1.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七)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新进展。成立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制定了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任务分解方案,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投入力度。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从1630万元增加到2800万元,设立启动了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补助项目;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项目资金增长了2.5倍,保护物种扩大到30个;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实现了全省全覆盖,经费投入由2700万元增加至5200万元,作为全国唯一开展这项工作的省份,得到了全国人大和国家林业局立法调研组的充分肯定。全省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全面展开、进展顺利;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得到切实加强,发布了《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管理指南》,编制了《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一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分别获得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批准实施。

(八)国家公园建设取得新突破。国家林业局、云南省人民政府、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共同组织有关院士、专家和全国各省区市林业厅(局)在昆明召开了国家公园建设研讨会,国内外主流媒体相继对云南国家公园建设进行了全面报道,极大地提升了云南国家公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国家林业局赵树丛局长对云南国家公园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中央有关领导及部门上报了调研报告;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第二届国家公园专家委员会;省林业厅编制了《国家公园公共标识指南》,发布了《国家公园管理评估规范》,启动了怒江等四个国家公园申报工作,开展了全省第二次国家公园管理评估,强化了动态监测管理,全面提升了国家公园建设管理水平,为建立完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

(九)支撑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完成了全省乡镇林业站本底调查,编制实施了《云南省乡镇林业站建设规划》,建立了乡镇林业站信息管理系统。整合投入资金2655万元,新建标准化林业站127个、国家一级木材检查站8个,扶持32个国有贫困林场开展了林区道路、水电、办公用房改造。林业科研项目储备不断增加,科技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启动实施了省级科技创新项目,省林科院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强化了林木种苗管理,制定并发布实施林业种苗标准15个,审定认定林木良种35个。林业法制建设快速推进,《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办法》、《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办法》已列入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组建了林业厅滇中产业新区分局。深入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了"百名机关干部到基层、百名基层干部到机关"双向挂职工作,目前已有123名机关和基层干部完成了挂职锻炼;全年举办各类培训140期、培训人员2.2万人次;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25个厅属事业单位类别得到明确;职称评定实现了向基层倾斜,共有340人取得副高职以上职称任职资格,比2013年增加了180人。"平安林区"建设成效显著,林业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林业宣传、机关党建、国际合作、林业项目稽查、社保、工会、老干部工作及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生产、保密等工作得到切实加强,为林业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4年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是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国家林业局指导关心和国家林业局驻滇单位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林业系统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的结果。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牢牢把握了"五个注重":一是注重着眼大局。紧紧抓住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重要战略的历史机遇,顺势而谋,主动作为,深入实施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林业十大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生态安全、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三大体系建设,林业改革发展的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显现,林业在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作用更加突显。二是注重主动争取。积极请示汇报,将林业改革、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应急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湿地保护等纳入了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争取国家林业局对云南林业改革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全年争取中央和省级林业资金71.4亿元、同比增长14%,争取国家林地备用定额4700公顷、同比增长28%,争取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计划90万亩、占全国计划的18%,为云南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注重工作创新。面对林业改革的深水区、发展的瓶颈期、保护与利用矛盾的突显期,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和方法。在强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方面,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了云南省第二届国家公园专家委员会、第一届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和林业厅第三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完善了决策咨询平台;在创新林地管理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全省风电建设项目创新林地使用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促进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在完善林业投融资体系方面,积极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制订了《云南省观赏苗木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开展经济林木和观赏苗木抵押贷款工作,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155.77亿元,经济林木和观赏苗木抵押贷款突破13亿元,促进了森林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有效转化。四是注重舆论宣传。各级林业部门紧紧围绕"森林云南"建设的重点、亮点、热点工作,与媒体合作组织发稿32000多篇,仅国家林业局门户网和关注森林网就采用云南林业动态3200多条,在全国林业宣传工作考核中取得了全国第一的好成绩。《云南林业》杂志和厅门户网站经过改版升级,宣传、服务职能得到充分发挥,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林业、支持林业的良好舆论氛围。森林城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众热爱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文明意识得到加强。五是注重自身建设。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不断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聚焦"四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完善了一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一批规范性文件,精简下放了一批审批项目。据初步统计,仅厅机关各类会议同比减少了53%、文件减少了18%、简报减少了38%,领导干部深入基层的时间同比增加10%,"三公"经费较上一年度削减了30%,干部群众满意率达98.5%,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林业行风政风得到有效转变,引领林业改革发展的正能量得到充分释放。

总体上看,一年来林业改革发展保持了良好势头,但我们也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林业改革任务艰巨。林业改革进入深水区,涉及面广,触及深刻的利益调整,矛盾复杂、问题尖锐、任务艰巨。有的林业改革事项缺乏顶层设计,实施难度大。二是林业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项目监管、资金使用、会计核算不规范,违规违纪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单位擅自改变项目计划、调整变更建设内容,有的设备、物资和劳务采购不按政府采购规定办理,一些地方林业项目资金长期积压滞留,极个别单位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严重影响了项目实施。三是营造林质量有待提高。我省每年营造林规模在全国名列前茅,但质量考核却总在末尾几位徘徊。2014年"双增"目标考核,全省人工造林面积合格率平均为89.56%,个别州市不到70%,除了前几年极端气候影响外,也充分暴露出重数量扩张、轻质量管理,监管不严、管护不力的问题。四是林业建设投入仍然严重不足。全省林业建设进入爬坡过坎的攻坚阶段,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但由于全国、全省经济发展增速放缓,财政资金增量压力不断加大,加之林业投融资渠道不宽,林业建设投入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五是林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与发达地区和其他先进行业相比,林产业受计划经济影响深,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二、三产业发展慢、比重低。有的地方没有处理好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一方面管得过死,没有盘活林业资源,另一方面开发利用水平低下、资源利用率不高,产业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六是生态建设保护压力与日俱增。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资源和生态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生态建设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在林地保障方面,供需矛盾尖锐、形势严峻、压力空前。全省生态总体改善与局部退化并存,石漠化地区、干热河谷地区、高寒山区和陡坡地生态治理推进难度大,生态建设保护任重道远。七是自然灾害防控形势严峻。林业应急体系不完善,组织基础、工作基础、物质基础薄弱,应对大灾的能力严重不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云南林业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

1月19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考察工作并作了重要讲话,对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建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战略定位。在云南考察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格外重视,实地视察了鲁甸灾区的花椒种植基地和大理洱海生态湿地。他指出:"云南作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同时,云南又是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敏感的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很重,一定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坚决保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也是全国的宝贵财富,一定要世世代代保护好,决不能在我们这一代人手里把它们弄没了、搞坏了。"他还特别指出:"生态环境中,生态是基础。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是增加绿色植被面积,保持生态系统内部的合理匹配关系,使生态系统处于良性循环之中。云南目前还有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近1200万亩,水土流失严重,要加强对这部分土地的生态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中反复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不能只算小账,要算长远账、不能只算眼前账,要算整体账、不能只算局部账,要算综合账、不能只算单项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在视察洱海生态湿地时,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地叮嘱:"经济要发展,但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长期任务,要久久为功。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生态环境保护,不能丢了农村这一块。要以美丽乡村、特色村寨建设为抓手,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把农村建设成广大农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的建设路子,农村要留得住绿水青山,系得住乡愁。"在视察鲁甸地震灾区时,当了解到当地发展花椒产业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情况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小小花椒树、致富大产业。特色农业是农民增收致富的好产业。发展多样性农业,一定要在'特'字上做文章、下功夫,念好'山字经'、唱好'林草戏'。"

省委、省政府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迅速作出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讲话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针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省委、省政府要求:要深入实施"生态立省、环境优先"战略,加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坚守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加大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低效林改造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公益林管护。抓好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修复,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综合治理石漠化和水土流失,大力开展城乡绿化和义务植树,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部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是每一位林业工作者肩负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我们要牢记使命、敢于担当,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基层的宗旨意识不动摇,坚持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旗帜方向不走偏,坚持改善生态改善民生的根本任务不松懈,切实增强"五种意识",坚定不移地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林业建设,全面加快"森林云南"建设步伐,为我省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强化改革活林意识。今年是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一定要高举改革大旗,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着眼于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更加注重生态保护,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更加注重质量效益,更加注重市场力量,立足云南省情林情实际,科学谋划好林业改革顶层设计,创新林业体制机制,确保林业改革全面推进、正确推进、稳步推进,不断夯实林业发展的基础。要紧紧抓住改善生态惠及民生的职责使命不放松,从解决影响长远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和民生问题入手,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产业市场化改革,依靠民智、民力、民资推动林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推动林业发展的活力。要紧紧围绕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林业部门在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正确处理好加强管理与放开搞活的关系,研究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林业特点的现代林业管理体制,着力走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困境,最大限度释放林业发展的潜力。

(二)强化依法治林意识。林业部门是牵头执行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数量最多的政府部门之一。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上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实施依法治省方略,牢固树立依法治林意识,全面推进法治林业建设,尽快研究出台依法治林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完备的林业地方法规体系、高效的林业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林业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林业法治保障体系,形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林业法治环境,不断提高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强化红线固林意识。生态红线是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控制线",是维护区域生态平衡的"安全线",是实现社会永续发展的"保障线",是林业建设必须要坚守的底线。国家林业局已经划定了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4条生态保护红线。我省确立了到2020年林地和森林保有量不低于2487万公顷和214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并保持在60%左右、森林蓄积量保持在18.5亿立方米以上、自然湿地面积保持在42万公顷以上、自然保护区面积不低于300万公顷的宏观目标。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生态红线保护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守住林业发展的根基。要在确定宏观指标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林业生态红线划定技术规范,科学划定林地、森林、湿地、物种生态红线,把红线范围层层落实到地图上,落实到规划中,落实到山头地块。要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建立完善林业生态红线保护责任制,确保林业生态红线成为一条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四)强化科技兴林意识。科技是林业强盛之基,是提升林业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是突破林业发展瓶颈的有力武器。我们要牢固树立以科技支撑引领林业发展的战略思维,进一步强化科技兴林意识,把林业科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研究制定切合我省实际的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要坚持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着力培育以市场为驱动力、以企业为主体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要加快突破良种选育、苗木培育、丰产栽培、防灾减灾、林产品精深加工等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全面提升林业科技创新能力;要创新林业科技投入机制,整合项目,突出重点,强化管理,为林业科技提供有力保障;要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整合科研力量,培育优势学科,确立市场导向,增强发展活力;要加大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加强基层林业科技人才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林业科技队伍整体素质;要加速推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面向生产实践,选择一批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集中力量推广运用,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现实生产力,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五)强化开放强林意识。近年来,乘着"桥头堡"建设的东风,我省林业对外开放领域不断扩大、开放水平不断提高。但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及国家深入实施"一带一路"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带建设战略的大背景下,我省林业对外开放的广度、深度都还有很大的潜力和空间。各级林业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认清形势,切实转变观念,强化开放强林意识,把林业对外开放作为推动我省由林业大省向林业强省转变的重大战略举措,深入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统筹运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深化与国际国内的交流合作,重点在引进资源、项目、资金、技术、经验、人才和展示云南林业建设成果、输出特色林产品及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度交流与合作。要强化开放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发达国家贷款援助项目,切实深化与周边国家在森林资源保护开发和林业科技推广、林业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建立跨境森林火灾防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联防机制,健全林业跨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林产品进出口管理,防范和打击走私木材、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省内民间组织、行业协会、林业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大力开展省际和地区之间的交流合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大企业、大集团的联系,积极开展项目推荐和招商引资活动,逐步形成符合云南实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林业对外开放格局,全面提升我省林业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拓展林业发展空间,增强林业发展的活力。

        三、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切实抓好2015年重点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强林业法治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林业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抓改革、扩开放,增投入、转方式,促发展、惠民生,科学谋划好"十三五"云南林业改革发展工作,不断推进林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动全省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再上新台阶。全年力争完成营造林600万亩以上,低效林改造400万亩,木本油料基地建设200万亩,森林管护1.98亿亩,退耕还林还草和陡坡地生态治理11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1亿株以上,全社会林业总产值增长10%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要求,把林业改革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统筹谋划、通盘考虑,加大林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一是深入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集体林确权发证工作,提高集体林确权发证率。积极探索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设",开展以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为主要内容的林权流转改革。制定出台林木权证登记管理办法,全面启动林木权证发证工作,探索抵押林木购买保险和抵押监管机制,开展观赏苗木、林木权证抵押贷款业务。深入研究非国有公益林经营权流转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核算及有偿使用等问题。二是创新森林资源管理方式。继续推进风电项目使用林地方式创新试点;抓紧出台《云南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放活集体商品林采伐管控,建立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长效机制,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方便林农自主经营,努力实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湿地情况调研,争取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意见;严格临时使用林地范围,加强到期林地恢复生产条件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云南省重点工程临时使用林地延长使用期限审批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临时使用林地管理新机制。三是深入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试点。积极推进怒江、白马雪山等国家公园的申报与建设,抓紧完善国家公园数据库,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管理专题培训,强化监测评估,提升国家公园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管理水平。四是全面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加强与编办、财政、人事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区管理机构"三定"方案,逐一落实各项政策,全面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五是统筹谋划国有林场改革。加强国有林场改革调研,制定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国有林场改革。

  (二)加快推进法治林业建设。一要加快完善林业法规政策体系。全面清理林业地方法规,坚持"立、改、废"并举,积极开展林业地方立法工作,继续推进《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办法》、《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草案修订)》的立法进程;强化政策制度研究和运用,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健全完善符合云南实际、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需要的政策制度体系。二要提高林业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林业改革发展,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三要全面提升林业执法水平。继续推进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实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报告和备案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提升林业执法水平。四要深化林业法制宣传教育。针对近年来我省林业地方立法较多的实际,深入开展重点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林业普法阵地建设,不断增强林业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形成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实施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全面推进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扩大天然林保护范围政策研究,科学编制非天保工程区天然林保护实施方案,修订完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检查考核办法。稳步推进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认真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继续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努力将我省重要水源地和石漠化地区的坡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着力抓好巩固成果项目实施,确保上一轮退耕还林成果发挥效益。着眼于提高森林质量,强化森林经营意识,树立科学培育森林的理念,进一步创新抚育方式和改造模式,扎实推进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按照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认真编制退化防护林改造规划,以灾害损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为重点,积极整合现有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项目,开展退化防护林改造试点。认真做好非重点县石漠化监测工作,主动协调发改等部门,增加投入、扩大范围,加大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力度,切实改善石漠化地区生态状况。借鉴先进省区经验,加强分类指导,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科技支撑,积极开展干热河谷、高寒山区和其他困难立地条件造林试点。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和恢复力度,继续开展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启动一般湿地认定,探索建立湿地资源有偿使用、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评估等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建立湿地公园管理评估机制;完成全省自然湿地面积消长和保护率调查,开展泥炭沼泽碳库调查试点和湿地生态监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造林绿化现场观摩会议精神,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全省城乡绿化的意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积极创新造林绿化模式,全面整合林业项目资金,广泛吸纳社会金融资本,集中开展交通沿线、江河湖泊、城镇、村庄、庭院、宜林荒山的绿化美化,多层次、多形式推进城乡绿化工作。加强与扶贫、水利、交通等部门协调,加快推进林区水池(水窖)、林区道路等生态治理配套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村能源结构调整,新建太阳能热水器15万台、省柴节煤炉灶10万户,改造病旧沼气池0.5万户。

(四)大力推进林业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实施林业产业提升工程,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推进高效林业持续快速发展。一要巩固和提升基地建设质量。继续抓好木本油料产业建设,加强核桃抚育管理、提质增效,突出重点适宜区抓好油茶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澳洲坚果、油橄榄发展步伐;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意见》,整合项目资金,发挥资源优势,拓展发展空间,创新发展模式,做大做强林下经济产业;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和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加大现有商品林抚育改造力度,强化木材储备和供应。二要坚持以工业化带动林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新产品研发,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装备,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要坚持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把有限的优质资源配置到消耗低、附加值高、市场竞争能力强的优势企业,不断提高林业资源利用效率;要抓好特色林业产业园区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林业企业集约化经营、集群式发展;要继续抓好投资上亿元、产值上亿元的"双亿"重点林产业项目建设,增强引领带动能力。三要注重三产发展培育新兴产业。科学推进森林、湿地生态旅游,积极培育森林庄园等林业新业态;健全完善林产品流通体系,鼓励各地建设发展专业市场、物流企业、电商平台,拓展销售渠道,以销促产,带动一产、二产发展。四要创新发展模式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林产品品牌战略,加强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原产地标记、地理标志等申报、推介和保护工作,加大无公害、绿色和有机林产品开发力度;进一步发展壮大林业龙头企业和新兴经济组织,积极引导扶持林农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从政策、项目、资金、科技等方面继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强化林业开放合作,拓宽投融资渠道,促进林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发展。

(五)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按照"总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管理不断规范"的要求,强化林业部门森林资源保护监管职责;严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争取省政府批准提高使用林地三项补偿标准,提高占用征收林地的使用成本,维护广大林权所有者合法权益,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全力争取国家林业局林地备用定额,科学合理分配使用林地定额,切实强化项目使用林地监管,确保国家和省级重点、基础、民生项目使用林地需求,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十三五"采伐限额编制工作,严格进度和质量管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省州县三级林地资源管理信息平台;积极整合林业执法力量,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及高尔夫球场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开山造地、采石采矿等为重点,认真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荒、乱砍滥伐、猎杀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加快推进极小种群保护工程建设,努力实现物种"零灭绝"目标。认真开展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确保年内全面完成外业调查工作。依法依规推进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保险理赔标准和理赔办法,确保及时兑现理赔,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大陆生野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力度,起草编制《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规划》和《云南省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规划》,出台《云南省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管理指南》,完成《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补偿研究》,建立规范的生物多样性监测、保护体系。

(七)切实提高林业灾害防控能力。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充实物资储备,加强队伍培训,提升防控能力。加快编制《云南省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好国家重点火险区治理项目,开展模拟通信网改造试点,建设和维护好中缅、中老、中越边境防火阻隔系统,积极推进物资储备库、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护林员定位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好森林火灾保险工作,全力做好冬春季节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治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检疫监管,探索建立社会化防治新机制,积极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等新技术,突出抓好薇甘菊、松小蠹等主要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全面提升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切实强化基础保障。一要积极争取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国家投资政策研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健全完善省级投资安排与地方财政配套投入挂钩制度,积极做好生态建设转移支付基础工作,加大林业投融资平台建设力度,以良好的林业投融资环境吸引社会资金输入,形成林业投入稳定增长的常态化机制。二要进一步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深化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从严控制项目和资金调整,认真抓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加强项目进度和质量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综合稽查、效益评估等工作力度,重拳治理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配套资金不落实、项目推进缓慢、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截留或挪用项目资金等突出问题。三要强化林业科技支撑。加快推进林业科研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林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力度,加强林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努力提升科技对林业建设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四要进一步建好基层站所。重点加强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保护区管理站、国有林场、林区派出所能力建设,力争组建滇中产业新区森林公安局,努力基层站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服务优质化,切实增强基层站点在资源保护管理、行政执法、灾害防控、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服务能力。五要进一步抓好林业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将林业宣传工作作为生态文化建设重要抓手,牢牢掌握林业宣传的主动权、制高点,加强与媒体的协调沟通,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宣传媒介,加大林业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举措、重大成果的宣传力度,为林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六要全力推进平安林区建设。加强源头治理,把森林资源保护的重点由事后打击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转移,扎实推进平安林区和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林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引导林区群众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确保林区和谐稳定。七要继续开展林业专题调研活动。紧紧围绕林业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突出重点领域和重大问题,科学选题、深入调研,认真分析、提出对策,为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把脉问诊、出谋划策。八要继续深入开展"森林云南"建设示范基地创建活动。认真总结第一批评选创建工作经验,不断完善评选机制、丰富创建形式、拓展示范领域、提升辐射带动能力,真正做到通过示范创建打造品牌、擦亮名片。九要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步伐。抓紧实现省、州、县林业专网互联互通,尽快配齐设施装备,规范日常管理,强化应用培训,早日投入运行,确保发挥效益。

(九)扎实推进自身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进一步强化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切实做好兴林富民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推进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抓好公务用车改革,大力压减各类会议,精简各类文件简报,从严控制各类检查评比表彰,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发扬担当实干精神,狠抓工作落实。承接和落实好各级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程序,切实转变工作职能,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前服务、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加强对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彻底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决打击腐败行为,努力建设廉洁机关,确保林业系统风清气正,以优良政风行风推进林业事业健康发展。同时,要统筹推进林业社保、工会、共青团、老干部及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努力提升林业部门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最后,我特别强调一下"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制林业"十三五"规划是今年各级林业部门的重要工作,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局,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着眼于林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瓶颈问题,以改革创新、勇于担当的精神,认真谋划"十三五"林业工作的思路、目标和任务,科学编制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扎实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迈上新台阶。

        同志们,新的历史条件下,林业改革发展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林业局的关心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为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和全国生态文明试验示范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秦洪锦 | 作者:秦洪锦 | 栏目编辑:秦洪锦 | 栏目审核:秦洪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