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拟设总河长 2017年全市所有河湖都推行“河长制”滇池流域实行河道管护市场化运作

22.12.2016  11:34

21日,在昆明市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座谈会上,昆明市副市长王道兴介绍,昆明市将按照中央部署从明年起在昆明所有河湖范围内推行“河长制”。其中,在滇池流域将全面实行河道管护市场化运作模式,力争到2020年滇池外海水质稳定达到Ⅳ类。

根据昨日公布的《昆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拟由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全市的总河长。

总河长

●拟由昆明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作为全市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市“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考核监督,解决“河长制”实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副总河长

●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协助总河长统筹协调全市“河长制”的落实推进,负责督导相关部门和下级河长履行职责,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

市级河长

●由市级领导担任 县(区)、街镇级河长

●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街镇主要领导分别担任

●河长是河湖保护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分工对其具体承担的河湖治理与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

过去成绩

滇池流域实行河长制8年多 36条河道水质明显改善

昆明市滇管局和市水务局在座谈会上介绍,滇池流域自2008年实行“河长制”以来,河道生态环境和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有35条主要入湖河道和1条出水河道。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滇池遭到严重污染,被列入国家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范围。2008年3月,昆明市在滇池流域实行“河(段)长责任制”,由市级领导担任河长,河道流经县区领导担任段长,对辖区水质目标及截污目标负总责,实行分段监控、分段管理、分段考核、分段问责。

实行“河长制”8年多来,滇池水质及入湖河道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实现了36条出入滇池河道以及滇池周围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的截污导流,河道水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直排污水现象基本消除;入滇河道水质不断改善,主要入湖污染物浓度明显减轻;滇池流域河道两岸拆临、拆违,实施河床内湿地绿化,河道生态景观得到改善。

未来方案

河长制”明年扩至所有河湖 河长名单要通过媒体公布

与以往仅在滇池流域实行“河长制”不同,昨日公布的《昆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明年起将在昆明所有河湖范围内推行“河长制”。

拟自明年1月1日起,在滇池流域先行实行市、县(区)、乡(镇)三级河长制及省、市治污专家督导长五级联动机制,全面实行政府购买河道综合管理服务的河道管护市场化运作模式;到明年底,实现全市河长制全覆盖。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方案》对河长的设置及职责作了详细介绍,并提出,河长名单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河湖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各方建议

建议设保证金机制 达不到目标不退款

在昨天的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分别就推行河长制、保护治理滇池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我建议建立河(段)长保证金机制,确定应达到怎么样的治理目标,缴纳一定保证金,达到目标后退还保证金,如果没有达到就不退还,超过预期目标的进行额外奖励。”——洛龙河河长助理杨牧林

每条河都会流经多个县区、街道,会发生由于上游、中游水草收割打捞不及时,顺水流至下游、堵塞入湖口的现象。我建议在全面推行河(段)长制中,在做好督查问效工作的同时,建立联动机制。

——大渔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张伦

我建议建立一个面向公众的平台,公开滇池流域各河道河长职责、工作情况,方便公众监督。

——昆明市人大代表钱春萍

云报全媒体记者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