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闫朝贤和敖宏被评为2016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突出个人

18.05.2017  08:52
 

本报讯(通讯员 杨立华) 从今年5月2日出版的《中国环境报》获悉,大理州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闫朝贤、洱源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敖宏两位同志被评选为2016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突出个人。

为推进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环境保护部于2016年9月至11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此次活动评选程序规范,在全国各省、州、市、县中层层筛选,把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的工作实绩“”到群众面前,接受群众的评选和“点赞”。

在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大理州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闫朝贤主任、洱源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敖宏大队长因业绩突出、作风扎实、廉洁自律、公正执法、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敢于对“不好惹”的企业硬碰硬,自觉接受“急、难、险、重”的工作,在众多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被评选为全国环境保护系统2016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突出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