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管理处参加商务部召开的2014年全国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会议

06.10.2014  19:09
  2014年8月20日至21日,商务部在北京召开2014年全国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全国36个省(直辖市)商务厅副厅长、处长等相关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我厅药品流通管理处邓小丽处长、市场秩序处朱文龙副处长、昆明市商务局罗军副处长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房爱卿副部长作重要讲话,并对全国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几年来的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二是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三是多措并举不断提高追溯体系运行效率。要求各省商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工作进度,加强质量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追溯工程的建设。房副部长的讲话还着重要求各省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把建设重要产品等追溯体系作为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市场行为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要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利用物联网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快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我省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我厅要求将首批纳入中药材追溯体系试点建设的昭通、文山、红河等3个州(市)商务局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本州(市)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抓紧抓好本州(市)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进度推进,完善工作方案,确定各追溯的节点数,确保本州(市)中药材追溯工作在2014年12月前全面建成。
国务院对追溯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进度要求,年底要拿出可检验的工作成果。国务院还将组织专项督查,完不成任务的将被问责。
来源:  药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