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

21.06.2018  15:52

云南省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0号)的规定,现就云南省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为兽医全科类。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具有兽医相关专业(目录附后)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不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

1.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5—29日。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按照网上报名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

凭学历报名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一致的专业、毕业院校、毕业年月,填写毕业证书号;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应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选择与本人职称证书一致的专业技术职称层级及职称取得时间。

三、现场确认及缴费

1.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可在8月20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网上预审结果。凭学历报名的人员,如填报的学历信息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信息不一致或查询不到的,视为预审不通过,应进行现场确认;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8月20—24日,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3)凭职称报名的人员,应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2.现场缴费

报考人员可于9月1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请于9月3至9月7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报考地(联系方式见附件)缴纳考试费用。

3.缴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2〕113号)和《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109号)核定的收费标准,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用为184元(46元/科,共四科)。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10月8—21日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8年10月21日。具体安排为: 

基础预防卷:上午9:00~11:30。 

临床综合卷:下午2:00~4:30。 

(二)考试方式 

云南省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三 )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为准。 

(四)考试科目 

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400道,总分值为400分。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和兽医药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禽、犬、猫和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五)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并对报名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有不符,责任自负。 

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缴费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 (可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上查阅),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六、考试成绩公布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应按照考区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审核合格的,由报考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七、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根据个人需要任意选择一个考点作为申请审核地。证书每年补发一次,考生可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为10月30日至12月31日,审核时间以各地公告为准。考生应在各地规定的审核日期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云南省农业厅补发资格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宜,按照《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及执业管理规定》执行。 

(二)考生可依据《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农业农村部、云南省农业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考前培训辅导。 

   

附件:1. 云南考区及各考点联系方式

2.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考专业目录

 

        云南省农业厅

                  2018年6月15日


 

附件1

云南考区及各考点联系方式

 

考区、考点

所在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云南省

云南省农业厅

昆明市万华路169号

0871-65749513

昆明市

昆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昆明市教场西路35号

0871-65181199

曲靖市

曲靖市农业局

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58号

0874-3122409

玉溪市

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玉溪市红塔区棋阳路137号

0877-2026710

保山市

保山市农业局

保山市隆阳区新闻路39号

0875-2213369

昭通市

昭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昭通市昭阳区建设北街74号

0870-2134753

丽江市

丽江市农业局

丽江市古城区长水路268号

0888-8889015

普洱市

普洱市农业局

普洱市思茅区北郊老农校内

0879-2193230

临沧市

临沧市农业局

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20号

0883-2155646

楚雄彝族自治州

楚雄州农业局

楚雄州楚雄市鹿城东路38号

0878-3122096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红河州农业局

红河州蒙自市昭忠路117号

0873-3738857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文山州农业局

文山市环北路5号

0876-218332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西双版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纳昆康小区纳昆康巷8号

0691-2126632

大理白族自治州

大理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大理市下关镇幸福路15号

0872-3189992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德宏州农业局

德宏州芒市勇罕街19号

0692-2212761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怒江州农业局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县六库镇新城区下赖茂州农业局411室

0886-3625556

迪庆藏族自治州

迪庆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建塘镇长征大道68号

0887-8230477

 

附件2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考专业目录.pdf 云南省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