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召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14.03.2017  17:04

  3月13日,玉溪市环保局召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朝荣主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金翔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回顾总结了2016年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会上,张金翔局长与各分管领导在会上签订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报告,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二次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深刻总结反腐败斗争的启示和经验,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讲话立意高远、内涵丰富,直面现实、充满自信,具有深刻的思想性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局总支、各支部、局机关各科室、支队、监测站必须把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二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精神,坚定政治立场、领会“四个统一”、贯彻治党要求、突出工作实效,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7年,市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二次会议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守政治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作风建设;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标本兼治,强化环保权力监督制约;健全防腐反腐制度机制,营造崇廉尚实良好风尚,开创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会议要求:

一是要严明纪律要求,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压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纪党规落地生根,层层示范带动、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合力。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严肃责任追究,深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中共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上纠风防腐;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纠治环境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借行政审批吃拿卡要等问题;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内部制衡和外部监督机制;要坚决抵制“四风”,弛而不息改进作风;要旗帜鲜明支持配合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不袒护、不干扰;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身教重于言教。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严肃处理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使党规党纪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强化对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环保部门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四是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通过党风廉政促进依法行政,通过依法行政推动环境保护,做到依法履职,履职到位,环境监察、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审批等各项工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依据法律来办事,所有的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推进环保依法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以强化执法效能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进一步完善保护群众环境权益的工作机制,妥善解决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环保执法联动机制,完善环境违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工作机制,保持查办环境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防止环境监管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