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云茶杯”名优茶评比活动的通知

02.04.2015  12:40

 

有关州市农业局、茶办,普洱市茶业局,西双版纳州生物产业办:

  为进一步推动“云茶”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促进“云茶”品质不断提高,加快品牌建设,丰富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主办,云南省农业厅等承办的第十届中国云南普洱茶国际博览交易会活动内容,经报请省茶博会组委会指挥部、省农业厅领导同意,决定在举办“茶博会”期间,开展“云茶杯”名优茶评比活动,为使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科学,请你们按照《2015年“云茶杯”名优茶评比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的要求,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茶企积极参与评比活动,并将参评申请表(详见附件2)及样品于4月25日前(23-25日集中收样)送达评委会办公室(昆明市新闻南路25号省农技推广总站)。附件材料请登入“云南农业信息网 http://www.ynagri.gov.cn/Default.shtml ”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蔡云川    13608713650

          王立波    0871-65652412;1820875069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5年“云茶杯”名优茶评比活动方案》

      2.《2015年“云茶杯”名优茶评比参评申请表》

 

                省农业厅茶叶产业处

                  2015年4月1日

 

 

附件1

2015年“云茶杯”名优茶评比活动方案

        为确保2015年“云茶杯”名优茶评比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由第十届茶博会组委会、云南省农业厅组织,成立评比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评比活动的组织协调、评分细则制定工作。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于省农业厅茶叶处(省茶办)。聘请省内茶业专家、教授组成评比专家组,负责对参评茶品的评比工作。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平华  省农业厅副厅长、组委会副指挥长

副组长:  王兴原  省农业厅茶叶处处长、评委会办公室主任             

    吕才有  省农大茶学院院长、教授

成    员:  道金荣  省农技推广总站站长

    李富林  普洱市茶业局局长

    李文雄  临沧市茶办主任

    李庆友  西双版纳州生物产业办主任

    李如群  保山市农业局副局长

    周启昌  德宏州茶办主任

    李月秋  大理州农业局副局长

    陈    雄  红河州农业局副局长

    谭家灿  文山州农业局副局长

专家组

组 长:  吕才有  省农大茶学院院长、教授

成 员:  蔡    新  省农大茶学院教授         

       邵宛芳  省农大茶学院教授 

       梁名志  省茶科所副所长  研究员

       杨柳霞  省普洱茶树良种场推广研究员

    夏    兵  省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

       朱    强  省农业厅茶叶处调研员

公证人员由昆明市明信公证处派出。

  二、参评茶类

此次评比设普洱茶生茶(仅紧压茶)类、普洱茶熟茶(包括散茶、紧压茶)类、红茶(包括工夫红茶、红碎茶)类、绿茶(包括蒸青、烘青、炒青等绿茶)类四类。

三、奖项设置

每类茶设金奖一名、银奖二名、铜奖三名,共六名,优秀奖六名(如选送茶样低于20个,将取消该类茶的评选)。评选结束后,由第十届茶博会组委会、省农业厅向获奖者颁发“云茶杯”奖牌、证书,并在新闻刊物和网站上刊登获奖企业名单扩大宣传。

  设组织奖六名,  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依据各州市县组织参评情况评定,颁发奖牌。

  四、送样办法

送样:参评企业须如实填写《2015年“云茶杯”名优茶评比参评申请书》(附件3),于2015年4月25日前(4月23-25日集中收材料及样品)与茶样一并送到评委会办公室。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封样,公证处编码,交专家组评比。

条件要求:

1.茶样要求用无异味材料,防潮密封包装。每个样品重量500克(紧压茶必须有2片完整的样品)。                

2.送样企业要求至少具有10吨以上(绿茶5吨以上)所选送样品的产量,有机茶须附有机茶颁证机构颁发的“有机茶证书”复印件;

3.送样企业应在云南省内注册生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企业无产品质量不良记录,企业申报时请附法人登记、注册商标、税务登记证、QS证书和近期农残检验报告等复印件。

本次评比活动不向送样参评企业收取任何费用。评委会办公室在评比前对参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者接受申请,不符合者退出参评并退回样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各级茶叶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云茶杯”名优茶评比活动,广泛向茶企宣传,州市县依据相关条件要求对企业资格及样品进行核实,确保参评企业及样品的真实性、准确性,通过开展“云茶杯”名优茶评比活动,丰富“茶博会”内容,  扩大“云茶”宣传,加大品牌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云茶产业的发展。

(二)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各级茶叶主管部门要针对当地茶企和茶类特点,广泛宣传动员茶企参与,特别是有品牌、有实力的企业和品质好、有特色的茶品参与,积极为企业树品牌、拓市场搭建平台,各茶企要深刻领会名优茶评比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参与,对所填报的材料真实性及产品质量负责,齐心协力打造“云茶”品牌,为企业提质增效、茶农增收奠定基础。

(三)公平公正、严格评比。各茶企要按相关要求如实填报《参评申请书》、采样送样;州市县茶叶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把关;评比专家要本着公平公正、认真负责、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评审,量化打分,出具评语;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公证处派出人员全程参与,对评比结果作出公证。确保评比活动的公平公正。

(四)应用成果、注重实效。评比结果将在省级媒体中公示、宣传。各地要注重评比成果的应用,加大成果宣传,尤其是茶企要充分借助获奖产品,树品牌,拓市场,增效益;各级茶叶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善用成果,加大工作指导和扶持力度,切实让评比成果见实效,着力在示范带动农户增收上发挥作用。

六、评委会办公室地址:昆明市新闻南路25号省农技推广总站。

联系人及电话:蔡云川    13608713650

          王立波    0871-65652412  1820875069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15年4月1日

 

 

 

 

 

 

 

 

 

 

 

附件2

2015年“云茶杯”名优茶评比参评申请表

申请单位

 

注册商标名称

 

 

法人代表

 

邮  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茶    名

 

茶类

 

 

2014年产量

 

工商注册号

 

 

生产批准号(QS)

 

执行标准号

 

 

产品质量获得:□国家无公害认证 □绿色食品认证  □有机认证    (打√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