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本军在2017年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提升培训班上的讲话

03.05.2017  16:10

在2017年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提升培训班上的讲话

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本军

(2017年4月28日)

 

同志们:

在全体参训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这次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质监局联合举办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提升培训班圆满完成了各项课程。此次培训是机构职能划转后,再次对全省食品检验机构能力提升的培训,也是今年省局科技和信息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对于进一步提高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检测工作质量、食品检验人员业务能力以及实验室资质获取率,满足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的需求,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有其重大的意义。在此,我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给培训班授课的各位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坚守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岗位上,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事业发展和能力提升努力工作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

本次培训班重在食品检验能力提升培训,覆盖了全省16个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院)和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以及质监系统的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省级、有关院校食品检验机构和第三方食品检验共45家机构负责人、食品检验工作负责人、食品检验骨干120余人参加培训。在座的各位都是长期奋战在食品检验工作的第一线,有着丰富的食品检验工作经验。在为期3天的培训中,大家进一步深入学习了《食品安全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工作流程》,重点学习《食品检验工作规范》、《食品检测样品前处理技术及食品感官检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食品中常见违法添加物的检测方法》及《食品检验中标准使用的方法和常见问题》等业务知识,对如何紧跟食品安全监管需求,强化自身能力提升建设进行了座谈讨论,全体参训人员集中到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就通过《国家实验室CNAS资质认证条件要求》进行了现场教学。通过本次培训,大家相互交流、相互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做好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更新认识,食品药品检验能力明显提升

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是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重要职责,是对社会负责、对广大消费者负责的具体体现。食品是否安全,首先是产品要符合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那就必须要靠检验机构对产品的检验来予以说明。因此,检验机构能力的发挥,是食品质量安全的有力保证。

(一)认清形势,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得到跨越式的发展。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自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后,针对自身的薄弱环节,正视不足,克服种种困难,努力发展壮大,在提高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上狠下功夫。建所95余年的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2016年3月正式更名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检验能力建设取得两大突破,一是通过租房改造食品检验实验室,破解了仅有90多平方米食品检验实验室的困境,跨越提升食品检验能力,于2016年4月取得969项食品检验资质,与2015年同期的71项资质相比,食品检验能力跨越式提升了12.6倍,全面覆盖国家和云南省的食品安全抽检项目,首次有能力承担国家和云南省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二是作为一个首次有能力承担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的检验机构,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拿出“敢于打硬仗、敢啃硬骨头”的担当精神,挑战“不可能”,举全院之力,于2016年11月30日提前并超额完成5162批2016年食品安全国家抽检任务,并且坚持药品检验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在省食品安全风评评估中心组织的10家食品检验机构盲样考核中,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在质量控制、检验效率、检验能力等方面都得到了省食品风评中心质控考核专家组、省政府食安办、国家总局第四督查组的高度肯定,考核结果全部满意。其次,全省16个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检验能力也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跨越式的发展。截止目前,通过食品(食品、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检验资质认证4200余项,其中:曲靖食药检验所通过了505项和9类27种食品产品食品检验资质认证,德宏州食药检验所通过了422项144种食品产品检验资质认证,玉溪市食药检验所通过了388项食品检验资质认证,昭通市食药检验所通过了388项食品检验资质认证,其他各州(市)食药所均通过了200余项食品检验资质认证。全省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以食品药品“十三五”规划为发展目标,以服务国家治理、提升质量安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为发展方向,努力进取,增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在各自的职能环境下,承担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职责,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服务。

除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之外,目前,省级、有关院校和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质监系统、农业系统、卫生系统食品检验机构同样发挥着食品检验工作的重要作用,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服务,我们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一如既往给予积极支持和鼓励。

(二)更新认识,注重学习提高,强化业务能力。

集中培训,是为大家搭建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更多更新的食品检验的业务技能,要在进一步注重学习中,才能不断的提高食品检验的业务技能。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要更新思路认识,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针对自身的薄弱环节制定培训计划,注重学习提高,加大食品检验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力度,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采取各种方式和渠道大力培养实验室管理专业人才和检验检测技术领军人才,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的专业素养和检验水平。要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检验方法研究及检验标准制(修)订、风险分析和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和科技攻关,尤其是在食品潜在质量风险方面要大力开展检验方法和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研究,为科学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级食品药品检验(院)所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实验室建设,不断改善检验检测的硬件条件。积极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以及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案件查办等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机构运行管理和质量管理的工作机制,各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要在努力提升能力的基础上,积极申请计量认证和资质认定,扩项增能,提高检验项目参数的覆盖率,同时注重检验能力的保持。积极主动参加国家和省级层面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找出差距、不断改进,切实提高自身的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

下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通过日常监督、考核评价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管理,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使其不断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应要在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检验行为,优化检验流程,推动检验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检验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严守法律规章,依法依规开展食品检验检测工作

(一)依法依规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让老百姓安心消费、放心饮食,不仅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无旁贷的法律责任和职责,也是食品检验机构依法依规、公正无私开展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的根本保证。食品检验机构和食品检验人员承担着对食品进行依法检验的职责。食品检验是食品安全执法的重要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的执法中,如果发现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问题的,需要将有可能存在问题的食品送到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果经检验发现食品确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则执法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追。所以,食品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验结论是食品安全执法的重要依据。因此,全省食品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希望同志们要始终牢记《食品安全法》第138条规定。

(二)严格按法律规章规范食品检验工作行为。

本次培训,结全《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检验机构要求的法律责任,进行了重点的讲授。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检验、照章办事,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针对当前检验检测系统存在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技术规范不健全、检验超时时有发生,超资质范围出具检验报告,甚至出现在检验中用错标准等严重问题,以及在依法办事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国家各部委厅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证条件》、《食品检验工作规范》以及国家食药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的规范文件,重在对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行为进行彻底的规范和整治。

(三)严格按法律规章要求完善食品检验工作制度和流程。

这次培训的目的,就是要把依法检验、依规检验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点,逐步完善检验检测程序、质量体系、操作规程,推动检验检测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相关法律、规章和文件的要求抓好落实,完善检验检测工作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操作规范和办事流程,增强制度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要严格按程序要求办事,该法定时限完成的要按时完成,该归档的资料要及时归档,该出具书面通知的一定要书面通知。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时限、步骤完成检验。要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强化检验检测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以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各项技术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法律法规与质量体系的培训,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检验检测队伍依法检验、照章办事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检验数据准确可靠,巩固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的地位,提升法定检验和执法检验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创新管理方法,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这次培训回去后,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要认真根据《食品安全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下半年联合省质监局对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同时对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开展调研和审评,为下步实施分类管理提供准确的依据,切实推动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跨越式发展。

(一)实施分类管理,增强进取意识。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对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审评调研结果,制定印发《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分类监管的通知》,建立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监督管机制和考核评价办法,强化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管理,增强食品检验机构的自主进取意识。一是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制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质监局对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取得认证认可情况以及监督检查结果、举报投诉等情况,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二是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拟建立食品药品监管平台,供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广大消费者查询,同时会同省质监局完善建立资质认定信息公开制度,在其监管平台上公布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并注明资质认定证书状态和经审评的能力范围。三是建立约谈制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食品监管部门提供的信息和投诉举报,对食品检验机构出据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的,将及时约谈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并通报省质监局依法进行查处。

(二)围绕《食品检验工作规范》全面开展督导检查。

去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食品检验工作规范》,《规范》第四十一条明确:本规范要求的检验机构包括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检验机构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第三方等单位所属的检验机构等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机构。本次培训,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孙文通院长利用半天的时间,详细讲解了总局印发的《食品检验工作规范》,希望大家回去后要执行好、落实好、更重要的是要培训好。总局在2017年下半年要组织开展《规范》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总局开展督导检查之前,会同省质监局结合全省检验机构贯彻执行《规范》的情况,联合开展督导执法检查。一是检查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是否掌握了《规范》所规定的检验工作流程,是否严格按照流程要求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是否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确保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可追溯,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数据和报告。二是重点对省级和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贯彻执行《规范》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要求省级和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起到执行《规范》的引领表率作用,带动全省食品检验能力提升。三是重点对承担国家监督抽检任务的食品检验机构《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样品采集、运输、流转、处置、检验等各项工作,确保检验过程的科学性、准确性。四是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不严格执行《规范》各项要求开展食品检验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通报省质监局,依法进行查处。

同志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大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十分重要,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推进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大力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为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