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第二季度灾情

17.08.2016  06:32

7月22日,云南省减灾委办公室(省民政厅)牵头组织国土、水利、农业、气象和地震部门召开2016年第二季度灾情会商会,省减灾委办公室收集、汇总、整理、分析各单位灾情数据,现将我省第二季度灾情通报如下:

一、灾情基本概况

2016年第二季度我省发生风雹、地震、洪涝、山体崩塌等自然灾害共计33次,其中风雹8次,洪涝12次,地震2次,山体崩塌5次,滑坡4次,各类灾害共造成全省16个州(市)107个县318.56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30人,失踪12人,紧急转移安置1.49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88.07千公顷,倒塌房屋1503间、损坏17.53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9.18亿元。

图1  2016年第二季度全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口分布情况

图2  2016年第二季度不同自然灾害占各类损失比重情况

2016年第二季度与2015年同期相比,死亡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倒塌房屋间数、损坏房屋间数有所增加,增加的比例分别为180%、964%、275%和28%,其余指标均有所下降,其中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和绝收面积下降比例均超过50%。与2012年至2015年同期均值对比,受灾人口、死亡失踪人口、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有所增加,其余指标均有所下降,其中死亡失踪人口增加比例为62%。

二、灾情特点

2016年第二季度灾情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风雹灾害点多面广,部分地区重复受灾。4月以来,我省16个州(市)77个县发生了100次风雹灾害,受灾区域比2015年多48%,与2014年相比,增加67%,且灾害点多面广,造成民房倒损,农作物减产、绝收。部分地区重复受灾,其中罗平县、龙陵县、昭阳区、永善县、彝良县、麻栗坡县各遭受过3次风雹灾害。特别是宣威市、罗平县、江城县、麻栗坡县从2013年以来每年均重复受灾。

图3  2016年第二季度风雹灾害受灾人口和重复受灾县分布情况

图3  2016年第二季度风雹灾害受灾人口和重复受灾县分布情况

(二)地震灾害发生频繁,15天内连续发生2次地震灾害。二季度,我省先后发生了个旧“5·04”4.6、4.7级地震、云龙“5·18”5.0级地震,造成5.13万人受灾、8000人紧急转移安置,房屋倒塌193间、损坏房屋4.08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56亿元。与2013年洱源“4·17”5.0级地震相比,云龙地震灾情总体偏轻。

 

图4  云龙地震和洱源地震灾情对比情况

(三)洪涝及泥石流、滑坡、山体崩塌灾害偏多偏重发生,因灾导致死亡失踪人口数量较多。截至6月21日08时,云南省今年以来的平均降水量为402.6毫米,较历史同期偏多60.1毫米,偏多17.5%,为近8年来同期降水最多年份,局地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偏重发生。

 

图5 2016年二季度洪涝、泥石流、滑坡、山体崩塌造成死亡失踪人口数与近年同期对比表

 

三、抗灾救灾工作

灾害发生后,省减灾委办公室认真做好各项灾害的应对工作,及时解决受灾群众实际困难,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4月17日大范围风雹、洪涝泥石流灾情发生后,省民政厅、省减灾委办公室于4月23日启动Ⅲ级救灾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各地查看灾情,指导开展救灾工作。各州市紧急下拨救灾资金856万元,民政部门紧急向灾区调运救灾帐篷350顶、彩条布2000件、棉被2000床、大衣2000件、衣服2000套等物资,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并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向省政府上报了请示,请求省政府帮助解决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000万元,目前,省政府已及时安排下达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受灾群众生活补助;大理云龙“5·18”地震发生后,省民政厅第一时间启动救灾应急Ⅳ级响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协助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并及时协调保险公司开展灾后理赔相关事宜,总计2800万元的地震保险赔款一次性全额转入大理州民政局指定账户;5月20日,下发了《云南省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减办电〔2016〕3号),对做好灾情应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入主汛期后,省民政厅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灾情发生后能够得到迅速处置,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6月8日,国家减灾委员会紧急下发了《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强降雨天气过程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减电〔2016〕3号)文件后,立即将文件转发给16个州(市),并提出相关要求,对做好减灾救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下一步云南省减灾委办公室将继续做好每个季度的灾情会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