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

08.06.2017  11: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8号)的规定,现就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考试分别命题组卷、同时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考生或者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可以报考兽医全科类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水产养殖专业考生可以报考水生动物类考试。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具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历证书取得时间限于2017年12月31日止)。

2.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

1. 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gov.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报名。

2. 报名时间为7月7日-7月30日。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2〕113号)和《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109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用为200元(50元/科,共四科),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用为184元(46元/科,共四科)。考生请于8月7日至8月11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考点(联系方式见附件)缴纳考试费用。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9月16日至10月15日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gov.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7年10月15日。具体安排为:

基础预防卷:上午9:00~11:30。

临床综合卷:下午2:00~4:30。

(二)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和《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为准。

(三)考试方式

  闭卷、笔试方式。

(四)考试科目

  1.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400道,总分值为400分。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和兽医药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禽、犬、猫和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2.水生动物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个科目,总题量为300道,总分值为300分。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学及组织胚胎学、动物生物化学和水生动物生理学。

预防科目包括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病原生物学、水生动物公共卫生学。

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水产养殖环境学、饲料与营养学。

(五)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对报名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有不符,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可在中国兽医网 (http://www.cadc.gov.cn)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上查阅),确认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六、考试成绩公布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七、资格授予

在云南省考区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应按照本省资格申请授予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对学历条件的审核认定有异议的考生,应当提供学校证明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明。

经审核合格的,由云南省农业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八、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证书补发的,可根据个人需要任意选择一个考点作为申请地,证书每年补发一次,考生可以登陆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为10月30日至12月31日,审核时间以公告为准。考生应当在各地规定的审核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省农业厅补发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具体要求另行规定。

2. 考生可依据《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农业部和云南省各级考务机构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附件:云南考区及各考点联系方式

 

 

  云南省农业厅

                  2017年6月6日


附件:

云南考区及各考点联系方式

 

考区、考点

所在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云南省

云南省农业厅

昆明市万华路169号

0871-65749513

昆明市

昆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昆明市教场西路35号

0871-65181199

曲靖市

曲靖市农业局

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58号

0874-3122409

玉溪市

玉溪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玉溪市红塔区棋阳路137号

0877-2026710

保山市

保山市农业局

保山市隆阳区新闻路39号

0875-2213369

昭通市

昭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昭通市昭阳区建设北街74号

0870-2134753

丽江市

丽江市农业局

丽江市古城区长水路268号

0888-8889015

普洱市

普洱市农业局

普洱市思茅区北郊老农校内

0879-2193230

临沧市

临沧市农业局

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20号

0883-2155646

楚雄彝族自治州

楚雄州农业局

楚雄州楚雄市鹿城东路38号

0878-3122096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红河州农业局

红河州蒙自市昭忠路117号

0873-3738857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文山州农业局

文山市环北路5号

0876-218332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西双版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纳昆康小区纳昆康巷8号

0691-2126632

大理白族自治州

大理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大理市下关镇幸福路15号

0872-3189992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德宏州农业局

德宏州芒市勇罕街19号

0692-2212761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怒江州农业局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县六库镇新城区下赖茂州农业局411室

0886-3625556

迪庆藏族自治州

迪庆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建塘镇长征大道68号

0887-823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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