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严从实做好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5.09.2015  20:01
 

为切实做好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云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超前谋划,统筹部署,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加强风险排查,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保持了“两节”前良好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为全省人民群众过好和谐健康安全的中秋国庆佳节发挥了积极的服务保障作用。

昭通市: 9月16日至9月20日,昭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药监局领导带队调研督查偏远乡镇“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此次督查采用“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机调研了茂林、溪洛渡、云富等9个乡镇“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情况,抽查了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40余家。深入了解了乡镇食品药品机构建设、野生菌等食品食用安全宣传、农村自办宴席监管及集中供餐场所建设、三项监测、大案要案查处及”刑行“衔接机制建设、学校周边小摊贩整治等工作工作情况,并就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永善县、绥江县、水富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了调研督导工作情况。

怒江州:怒江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州范围开展了中秋月饼市场专项检查活动,同时开展了月饼抽样检验工作,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次检查主要以辖区内从事月饼生产经营的各大型超市、小摊点、生产加工小作坊为重点整治对象。一是重点检查包括月饼生产经营单位、小摊点、小作坊进货和采购原辅料时是否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检查经营单位进货查验制度的落实情况,要求经营单位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每个批次月饼的检验合格报告,严查月饼包装上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月饼质量、制作成分、有效期限、QS认证标签等标识,防止问题月饼流入市场。二是检查生产加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加工,加强食品加工场所的环境卫生条件的管理,严禁非法添加和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三是检查生产设施设备是否按要求清洗和消毒,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以及是否利用回收食品或过期食品作为原料加工月饼等。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努力做到场所整洁、容器清洁和无环境污染、产品标识清楚。要求经营单位对销售或贮藏的月饼必须放置在阴凉、通风、干燥场所。截止目前,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出动执法车次26车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802户次,完成省食药监管局2015年中秋节月饼监督抽检任务分配10批次,所有的检品已送至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德宏州: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中秋国庆节前食品药品专项检查,为使专项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此次活动分为食品生产环节检查组、食品流通环节检查组、食品餐饮检查组、药品医疗器械检查组和宣传组五个工作组,负责食品药品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此次专项检查,共同出动执法人员84人次,执法车辆9辆次。共检查学校食堂、小吃店、农贸市场、超市和乳制品、大米、糕点生产企业等95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份,发放《德宏州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警》5份,培训业主和从业人员20余人次,规范食品进销货台帐26户,现场责令下架变质食品5千克。检查组还在农贸市场进行抽样开展快速检测,主要对调味品、鲜猪肉、蔬菜、豆制品、腌腊肉制品进行盐酸克伦特罗、过氧化值、酸介、苏丹红、水份、吊白快、农药残留、亚硝酸盐的检测。共完成流通环节食品5个类别、12个品种13组的快检,合格13组,合格率为 100 %。同时,还对市场上销售的月饼进行抽检14批次。活动当天还在芒市街心花园开展了“2015年德宏州安全用药月暨中秋国庆节前食品药品宣传活动”,设立了宣传服务咨询点,展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展板,展示真假中药材实物对比,向过往群众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8种1000余份。

临沧市:临沧市食药监局在提高认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宣传,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认知度;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检查。 一是结合专项整治,对重点品种开展检查。重点针对月饼、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回收食品或食品废弃物作为食品原材料生产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大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力度。加大对各类集贸市场、超市、商场等食品流通环节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经营单位资质、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月饼等食品药品回收登记销毁制度等情况。三是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检查力度。对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企业食堂、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小型餐饮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检查企业落实食材采购索证索票、添加剂使用、餐厨废物处理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扩大食品药品安全快速检测范围,对筛查出的可疑食品药品,应依法进行处置,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四是加大药品、药械监管工作力度。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诊所、零售连锁药店等药械流通环节的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保证“两节”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安全。 

      文山州:文山州四措施安排部署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一是严密安排部署。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集中、市场需求旺盛,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以月饼、米面、蔬菜、肉类、酒类、乳制品、水产品、食用油等节日旺销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作为食品生产原料、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为重点检查内容;加大对各类集贸市场、超市、商场等经营单位资质、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月饼等食品回收登记销毁制度等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企业食堂、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小型餐饮企业落实食材采购索证索票、添加剂使用、餐厨废弃物处理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同时加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范围,对筛查出的可疑食品,应依法进行处置。三是营造宣传氛围。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及户外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倡诚信守法经营,科学引导消费,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加强应急处置。严格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举报投诉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对苗头性、倾向性信息要高度关注,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曲靖市:曲靖市麒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开展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着重开展月饼市场检查,执法人员分别到月源食品厂,南宁食品城、沃尔玛、官房大酒店等多家月饼生产、集中贩售、现场制售企业,实地查看月饼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情况。二是抓好城乡结合部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商店、土特产销售点、学校食堂以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制售假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违规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三是对农贸市场、农村宴席等较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环节加强监管,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四是重点加强对节日消费量大的肉类、蔬菜、水果、米面油、水产品、糕点等食品的质量监测。节日期间,麒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对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及时查处反馈。

红河州:开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五个强化”措施,集中开展中秋国庆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人民群众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一是 强化食品源头监管。将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加大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月饼经销商、前店后坊及农村、城乡结合部、临时设点销售食品的经营单位和个人的主体资格检查,强化食品入市前各类证照和检验报告、合格证、经营条件、商品来源、食品包装装潢、标签、商标使用、宣传广告、食品质量的检查,督促经营者全面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台帐、质量承诺、下架退市制度和电子追溯系统的应用,实行全程可追溯监管,严把节日食品进货关。 二是 强化重点食品监管。加大对市场销售的月饼、肉类、粮油、乳制品、酒类及儿童食品等节日食品的检查,严查销售过期、变质、更改生产日期、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实施精准有效打击。 三是 强化食品检测力度。利用食品安全检测平台,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以集贸市场和商场超市销售的节日食品为抽检重点,加大检测力度,增加检测批次,积极筛查和消除节日食品安全隐患,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四是 强化消费维权渠道。充分发挥12331和7236685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节日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五是 强化舆论引导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措施、打假成效、识假辨假知识和安全消费知识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商场超市18个,集贸市场12个,食品经营户584户,抽样检测食品150组,对8户超范围经营和索证索票不规范的经营户责令限期整改,收缴变质月饼12个,过期食品121袋/瓶,查处标签违法的瓶装酒120瓶,责令标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月饼410个下架退市,有效规范了节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来源: 昭通、怒江、德宏、临沧、文山、曲靖、红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