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开展2015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年中督查

26.08.2015  09:25
 

按照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的统一安排部署,2015年7月19日至8月3日,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厅、卫生计生委、公安厅、粮食局、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办有关领导、工作人员组成8个督查组,对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2015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走访群众及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等方式,了解掌握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对2015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状态,充分肯定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2015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一是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 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工作确保了工作不间断; 三是 加大经费投入,提升监管能力; 四是 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五是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六是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积极性; 七是 强化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诚信意识; 八是 注重预警防范及严格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确保食品安全; 九是 及时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督查组对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下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是 进一步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 二是 进一步加大依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工作力度; 三是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及时组织制订或修改完善我省相关的法规及其配套规范性文件,尽快出台《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 四是 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 五是 继续推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六是 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七是 进一步加强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 八是 进一步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九是 进一步提升整合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

来源: 综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