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发放2021年上半年用水指标

02.12.2020  09:45

记者从昆明市计划供节约用水办公室获悉,12月1日至12月31日,昆明将发放2021年上半年度计划用水指标。

对于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高新、经开、度假、空港区范围的非居民用水大户,为合理调配利用有限的水资源,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对城市公共供水且月用水量在100吨以上非居民用水单位(含生产、经营性的用水个人),将实行计划与定额相结合的计划用水管理。月用水量在100吨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须自行登录网站注册账户查询用水指标,或者携带本单位近期每只用水总表的自来水公司销售发票复印件一份,在通知时限内到任一指标发放点领取。逾期不办理的,将视同认可市节水办编制的计划用水指标并由市节水办按月考核,超计划用水的,将按规定收取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费。

非居民用水户可通过互联网登录网页,账户注册并通过审核后,自助查询用水指标。现场领取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领取时须携带本单位近期每只用水总表的自来水公司销售发票复印件一份,在通知时限内到任一指标发放点领取。(昆明日报  记者杨官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