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环保局2016年一季度排污费征收同比增加明显

25.05.2016  16:06

2016年以来,文山市环保局按照“全面申报、准确核定、足额征收”的原则,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以实施环保专项行动和污染源随机抽查等为载体,实行“阳光收费”,建立排污费征收台账,并大力落实排污费征收的各项措施,提高了征收质量。一季度排污费征缴入库88.54万元,与去年同比增加了4.56%,实现了2016年排污费征收工作首季“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