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六举措开展“活人墓”整治 拆除平毁率100%

24.10.2014  11:04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火葬,改革土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新平县结合县情全力推进以平毁“活人墓”为主的乱埋乱葬专项整治行动,自2014年9月5日至9月30日,全县共拆除平毁“活人墓”6620冢,拆除平毁率达100%,以拆除平毁“活人墓”为主的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领导负责重示范。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落实县“四套”班子领导分片负责制及县级领导联系乡镇(街道)殡葬改革工作责任制,加强县级领导对联系乡镇的指导督促。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和老干部带头作用。新平县于9月4日上午组织老干部到县城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考察,下午召开全县老干部座谈会,充分听取老干部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老干部思想工作。

  二是加强基础重排查。新平县向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活人墓”登记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活人墓”进行彻底排查登记并如实统计上报;要求各县直部门党员干部职工按照《玉溪市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法规政策问责规定》的有关要求如实登记并由单位统计上报为本人和直系亲属修建“活人墓”情况,为清理平毁“活人墓”提供基础数据。全县摸底调查工作由单位或集体落实到户、到人,统计上不重、不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彻底摸清了全县人未死先占地修建“活人墓”的基本情况。

  三是加强宣传重方法。为加快推进清理整治工作步伐,提高广大群众对以清理“活人墓”为主的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新平县及时制定下发了《新平县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方法步骤。并于2014年9月3日召开“新平县殡葬改革暨乱埋乱葬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及时安排和部署全县以平毁“活人墓”为主的乱埋乱葬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后及时印发《新平县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公告》1万份,发到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小组公开张贴。印制《新平县殡葬改革告知书》9万册发放到全县8万多户居民家中,做到户均一册。9月17日—10月1日,新平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了以“文明新风 厚养薄葬”为主题的宣传片在新平电视台《新平新闻》栏目后黄金时段播出。结合工作进展情况,9月18日在新平电视台播放、在县城多处人口密集区张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拆除平毁“活人墓”的通告》,通过展板、标语、电视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使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形成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殡葬的强大宣传声势。

  四是明确责任重配合。在9月3日召开的“新平县殡葬改革暨乱埋乱葬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上,为明确责任,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新平县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会后各乡镇(街道)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层层签订责任书具体落实到户、到人,并以日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倒逼工作机制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密切配合各乡镇(街道)落实单位领导干部为本人或者直系亲属修建的“活人墓”拆除平毁工作。在具体实施清理整治工作中,按照乡镇(街道)牵头,部门配合,县级领导和老干部带头、领导党员干部先行、一般群众跟进的步骤推进全县以拆除平毁“活人墓”为主的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

  五是严密组织重落实。《新平县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2日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实施,确定了县级领导、党员干部、非党干部、全体公民分阶段平毁活人墓,建立拆除“活人墓”与进入骨灰公墓衔接机制,大坝山、大野坪、公鸡坡3个公墓内被拆除的活人墓墓主可在经营性公墓和骨灰公墓优先选择安葬墓位并免除墓穴、墓碑、盖板等费用。充分发挥领导协调作用,在拆除过程中遇到影响面大、难以拆除的,由县级领导出面做思想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做到了文明、有理、有力、有节,由于群众思想工作细致深入,“活人墓”拆除平毁工作稳定平稳推进,取得群众零信访的工作成绩。

  六是跟踪问效重落实。为顺利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目标任务,自专项整治工作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纪委监察局加大对各乡镇(街道)“活人墓”拆除平毁工作的督查力度,采取报表、电话、实地查看等方式督查,全力推进“活人墓”拆除平毁工作。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汇总统计进度上报县级领导和县政府督察室,县政府督查室以各乡镇(街道)“活人墓”拆除平毁率排名,每日进行督查通报,强化跟踪问效。(周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