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

28.12.2015  16:27

2015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新部署和新要求,新平县结合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际,积极推进新平县“创模”工作:一是强化领导,设立机构,明确责任。根据市创模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完善了“创模”机构,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各相关县直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创模”领导机构,同时设立县“创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县环保局;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  “六城”同创工作部署,组织制定了《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新平县实施方案(2015-2018)》,对“创模”工作进行重新安排部署。拟定了今后4年的重点指标和重点任务,编制《玉溪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新平县指标任务分解表(2015-2018年)》,进一步对指标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三是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创模”工作。以节能减排、水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监测网络建设以及强化环境监管为重点,实施重点“创模”指标提升工程,有效推进了“创模”工作。以上工作的开展,为新平县完成“2018年底玉溪市涉及我县的各项“创模”考核指标全面达标”的工作目标打牢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