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环保局贯彻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列》

24.02.2016  11:23

2月22日上午,新平县环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环保局十楼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就《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贯彻学习,学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刘勇同志主持,全局干部职工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刘勇书记领学了《条例》全文,并重点对教育培训对象、教育培训内容以及考核与评估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解读。通过学习,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到新修订的《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培养造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好干部的重要保证,是落实制度治党,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会上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学习新《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贯彻了中央最新精神,吸收了改革创新成果,体现了问题导向,完善了干部教育培训体制机制,是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最新制度成果;二要提高自学新《条例》的意识。要以学习《条例》为契机,努力做到每位干部职工都熟悉《条例》,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遵照执行,全面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把培养造就高素质环保干部队伍的任务落到实处。三要从严管理,提高培训质量。要把“三严三实”教育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强化干部职工培训能力建设,把质量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生命线,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促进干部养成良好作风,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完善学员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适应培训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而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