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零举报”也是种“举报”

21.12.2015  10:08

    据工人日报报道,四川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日前披露,“近年来,在我省查处、受理的关于职工劳动报酬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因未落实带薪休假而单独采取维权手段的不足5%,举报者为零。

   “民不告、官难究,毕竟我们的执法力量有限。”这是“零举报”下涉事负责人的“妥协”。我们承认,有关部门执法力量有限,但将查处诸如带薪休假政策不落实行为“”在职工举报上,显然有些奢望。针对带薪休假“零举报”的情况,相关部门应更加主动地巡查、抽查和排查相关违规行为。实质上,或许还可考虑“倒举证”的办法,在抽查时要求相关企业提供按规定执行带薪休假的凭据,再结合抽查和接受举报的情况,综合得出一家企业的执行情况,并对社会公开“倒举证”的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说到底,对相关部门而言,在“只有三成企业落实带薪年假”(四川省人社厅去年12月披露)的背景下,查处相关侵权行为,要跳出“民告”依赖。本质上,劳资博弈失衡语境中的带薪休假“零举报”,也是种“举报”,应被有关部门视作对其积极作为的倒逼。(周稀银)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