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6.09.2017  09:30

今年以来,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紧盯“四风”问题不放,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昨日,市纪委通报了查处的6起典型案例:

1.  高新区国资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方晓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李方晓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2012年1月至2015年7月,李方晓每年春节、中秋收受他人所送礼金共计7万元;此外,李方晓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20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构成犯罪。李方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呈贡区水务局原副局长黄世建酒后驾驶公车肇事问题。2015年9月14日20时20分许,黄世建饮酒后驾驶公车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擦,呈贡区人民法院判决黄世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宣判后,黄世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6年5月31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世建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3.  昆明市司法局办公室干部郭明辉酒后与他人发生争吵纠纷问题。2016年11月29日21时,在昆明市呈贡区白龙潭紫岫园小区内,郭明辉等人酒后失态与他人发生争吵纠纷,给对方造成伤害,造成了不良影响。郭明辉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  安宁市公安局温泉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李臻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李臻宁于2015年中秋节、2016年春节、2016年中秋节前夕,先后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3条烟、3瓶酒和礼金9000元。李臻宁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5.  呈贡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任杨昊明违规发放慰问金和领取电话补贴的问题。2014年9月,杨昊明安排单位财务人员以人均300元至800元不同档次,违规向检测中心24名职工发放中秋节慰问金13800元;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杨昊明在检测中心违规领取电话补贴4516.99元。杨昊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  富民县麦家营村村监委主任朱伟大操大办喜庆事宜的问题。2016年1月28日,时任麦家营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朱伟,借富民纤卉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朱伟任理事长)挂牌之机,广发请柬,在专业合作社基地大操大办酒席100余桌(一天内),收受礼金64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朱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纪委特别提醒,国庆、中秋节将至,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职责、率先垂范,层层传导压力,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扛起监督责任,对“四风”问题立足抓早抓小抓细抓实,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昆明日报 记者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