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06.06.2019  10:35

在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五一”“端午”重要节点“四风”问题,精准发现了一批典型问题。近日,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

在对昆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监督检查中发现:2019年4月,该公司库房内有红酒、白酒、瓷器摆件及药材礼盒库存;差旅费、接待费管理制度与省市有关规定不符,总工程师室4人参加“2018年中国智慧轨道交通大会”多报销伙食补助费等问题。

在对富民县罗免镇监督检查中发现:罗免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从财政专项资金中报销餐费,2018年8月份报销6次餐费共计2457元。

在对昆明市粮食储备公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及无人员名单、2017年—2018年部分外出培训人员多报销市内交通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财务等问题。

在对官渡区第五中学监督检查中发现:官渡区第五中学在2017年8月组织教职工到寻甸县开展党员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安排参加活动人员泡温泉,并违规用公款支付相关费用7252元。

在对禄劝县公安局汤郎乡派出所监督检查中发现:该派出所民警熊正海乔迁宴请,违规收受礼金10200元,礼金已全部退还。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作风建设、纠治“四风”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可拨打举报电话0871—12388进行监督。(昆明日报 记者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