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明市立法工作会提出: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再上新台阶

01.12.2017  09:53

30日,2017年昆明市立法工作会举行。会议提出,昆明市县两级人大要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再上新台阶。

党的十八大以来,昆明市县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并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推进地方立法,始终坚持重大改革举措于法有据,着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进行先行先试,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稳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昆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6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8件,修订地方性法规20件,废止地方性法规3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31件。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提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推进立法工作,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利益、维护人民的整体利益。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体现好人民意志,保障好人民利益。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之中,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贡献。要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一关键,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要全面加强昆明市立法工作,推动地方立法更好地适应地方治理需要。切实加强和充实地方立法工作机构及人员,不断增强符合新时代新要求的立法能力。

拉玛·兴高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昆明。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全市立法工作水平,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为奋力开创昆明市跨越式发展新局面、谱写好中国梦的昆明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五华区华山街道翠湖社区、官渡区关上街道关上中心社区、呈贡区洛龙街道办事处等7个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受授牌。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交流;晋宁区人大常委会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交流;西山区永昌街道永顺里社区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发言。

市委常委、副市长邢敦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永宏、马凤伦、毕惠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庆昆出席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学锋对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要求。(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