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发布野生菌消费提示

18.07.2019  10:21

日前,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9年第10号消费提示。针对近期发生的野生菌中毒事件,为帮助广大消费者防范因食用野生菌造成食物中毒,市消协特别警示广大消费者: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谨防食用野生菌中毒。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野生菌时,要学会鉴别野生菌常识,通过查看相关书籍、查询相关官网等方式进行科学了解,学会基本的科学鉴别方法和烹饪加工知识,避免走入野生菌采摘和食用的误区。同时谨慎选购食用野生菌,对从未接触过的“”“”野生菌,不要因好奇心理而购买,不要购买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购买时应挑选新鲜采摘、无霉变、无异味的野生菌。

同时,不要随意自行采摘和食用野生菌,不可随意进行加工食用。安全加工和食用野生菌要严格注意烹饪加工方式,不要凉拌生吃野生菌,要炒熟煮透再食用;不要对多品种进行混合加工,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避免因不同种类的菌类混合后产生反应,发生中毒。如果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提高警觉,立即采用催吐、补水、口服补盐液等方法进行自救并尽快就医,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如因在餐厅就餐食用野生菌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快就医,除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外,还应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昆明日报 记者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