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市消协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15.12.2020  10:03

近日,记者在2020年昆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上获悉,今年以来,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6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2020年,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14家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昆明市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其中,全市共办理“诉转案”147件,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44件,专利违法案件12件;清理整治占道经营31.33万起;查获违法违规行为2721起,查扣违法车辆2326辆;下达广告违规停播整改通知5件,广告核查通知11件。

通过联席会议,14家成员单位形成联动,进一步提升消费纠纷处理效能,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截至11月,全市12315投诉举报系统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18万余件,同比增长24.26%。

同时,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健全消费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其中,市市场监管局深化数据分析运用,完成投诉举报分析报告127期,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出督办通知61期;市文化和旅游局建立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搭建了包括1个市级退货监理中心、18个县(市)区分中心、100个退货咨询服务点、2个现场退货点的退货机制;各级住建部门及时办理各商品房工程质量投诉,督促相关房地产开发项目参建企业及时处置,受理、处置率达100%。

此外,市司法局通过律师事务所及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提高普法宣传效果,调动和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推动“智慧食安”项目进展;市市场监管局对基层加强指导,制定了《关于对消费预付卡投诉(举报)处理的指导意见》,为县(市)区妥善处理消费预付卡投诉、举报提供指导和依据。(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