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法院推行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

15.10.2014  18:23

      本报讯(记者 赵子忠 通讯员 徐善珊) “态度好,业务熟,法官干练热情,为群众办案尽心尽责!”这是一名当事人在案件审结后,在“廉政监督卡”上对大理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写下的评语。

      今年8月份以来,大理市人民法院纪检组创新案件跟踪监督机制,专门制作了“廉政监督卡”,并随案发放。当事人可在办理立案手续时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直接领取或者在送达法院文书时领取“廉政监督卡”。案件审理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违法办案行为,当事人可据实填写在“廉政监督卡”上,直接交至纪检监察部门,或按照“廉政监督卡”所载明的方式进行网络举报或者电话举报。

      利用“廉政监督卡”当事人除可对案件审理的各环节进行监督外,还可对承办法官在履行职责、依法办案、公正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方面进行评议,重点监督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有无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的请吃、请玩或报销应由自己支付费用行为;有无与当事人不正当接触的行为等影响公正办案的行为。

      对于在“廉政监督卡”中被举报的法官,经查证属实,将严肃处理,查处结果将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大理市人民法院纪检组长杨宏建表示:“案件审理中有哪些不足,当事人最有发言权。对当事人反映出来的问题,我们会要求相关部门挂牌整改,对问题突出且整改不到位的法官或部门负责人,我们将追究责任。

      目前,大理市法院共发放“廉政监督卡”268份,回收比率达70%以上。通过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这一举措,法院进一步畅通了群众监督的渠道,实现了将群众监督贯穿于案件审执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