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网购小狗检出病毒 没证据退货无门

16.03.2016  11:06

旺旺宠物直销店老板在介绍宠物情况 ■ 都市时报实习生 刘艳娇

市民黄先生花1300元在“58同城”上购买了一只宠物犬,第二天宠物犬出现异样。送往医院检测后,宠物犬为细小病毒感染。几经努力,黄先生退款无门。对此,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可找网店管理方帮忙协商或向管理方索赔。网店管理方则称,只有购买了有“58官方保证”字样的商品才能获得赔付。

市民

宠物犬第二天检出病毒感染

3月5日,黄先生在“58同城”的信息栏看到有西高地白梗犬出售,价格也合适,便联系了卖家,双方约在官渡广场交易。随后,一名中年妇女用纸箱装了两只宠物犬来到广场。

当时觉得两只小狗活泼可爱,价格也适合,便花1300元买了。卖家称是自家养的狗,就没有索要发票。”黄先生说。回到家后,小狗很活跃,但到了晚上,小狗不吃不喝,还出现了拉稀症状。6日一早,黄先生带小狗做了细小检查,结果为细小病毒感染。

病狗很难养活,我提出退货要求,但对方各种推脱,不愿告知地点也不肯退款。”6日下午,小狗的病症越发严重。无奈之下,黄先生上“58同城”投诉。可他发现,卖狗的中年妇女用133开头的电话号码发布了多条售卖宠物犬的信息,只是联系人不同。

于是,黄先生让朋友假装买狗人联系了对方,并和朋友一起来到对方指定的雨龙路北段一家名为“旺旺犬业直销”的店里取货。来到店里后,两人向店家讲明买狗的经过,并要求退货。但店家不承认卖过狗给黄先生,店内也不见那名中年妇女。“虽然没见她,但店里的一只耳朵上缠着绿色胶布的小狗,5日当天在广场交货时见过。

几经协商无果后,黄先生只好把买来的狗放在店门口离开了。

8日上午,记者探访了“旺旺犬业直销”店。一间不大的店铺堆放着10多个笼子,笼子里关着金毛、阿拉斯加、泰迪等宠物幼犬。

当记者指着一条金毛问及是否给幼犬打过疫苗和驱虫时,店里的黑衣男子称已经打过,但没有疫苗证。当记者问及是否可以在购买前,带幼犬到宠物医院做检测时,黑衣男子表示要交钱后才可以。

记者从官渡区工商部门了解到,“旺旺犬业直销店”办理过营业执照,此店曾因宠物售卖的价格纠纷被投诉过。

58同城

网购要认准“58官方保证

昆明“58同城”管理方的工作人员表示,“58同城”上发布的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信息发布者跟网站管理方做过登记,并交付了保证金的;另一类是个人免费发布的。

工作人员在监管时,只能靠系统自动筛选删除。对于此类信息,“我们只能在他们发布的信息后,提醒网购者小心谨慎。”交过保证金的信息发布者,网站管理员会在他们发布的信息后面打上“58官方保证”的字样。消费者被骗后,只要有理有据,管理方可以从信息发布者缴纳的保证金里赔付给消费者。因此,以后消费者要认准此类字样的信息,安全才有保证。

工商

58同城”管理方有审查义务

8日上午,黄先生把情况反馈给了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9日上午,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到“旺旺犬业直销”店进行了调查。

现场调查的工作人员称,黄先生虽然通过其他途径找到了商家的实体店,但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宠物犬是从该家店里购买的,商家也表示没有售卖过这只宠物犬。因此,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难以介入调查处理。

对于“58同城”管理方的说法,昆明市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网络管理办法》,“58同城”管理方提供了网络交易平台给商家发布售卖信息,就有义务对商家的信息进行审查。市民在网购中被骗后,网络管理方有一定的责任。虽然管理方做了网购安全提示,但作为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他们有义务审查信息发布的真伪。

专家说法

管理方应帮助网购者找到售卖商家

云南大学法学院周教授表示,网络交易平台管理方提供了第三方交易平台,就应对所发布的信息做审查。对于一些虚假信息,应将其屏蔽。“网络交易平台管理方应在商家发布信息时,对商家信息进行实名登记。网购者被骗后,管理方应帮助网购者找到售卖商家。”如果网络交易平台管理方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应对消费者做出合理的解释,是否需要担负赔偿责任,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记者 汪雨春(都市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