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检察院找准“四个结合点”党建工作成效显著

05.02.2018  16:31

近年来,昆明市检察院始终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找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结合点”,有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集体一等功、国家级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2017年,1人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7人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人员”、1人被授予“云南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1人被评为“2016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涌现了一大批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办案能手和优秀公诉人等党员先锋模范代表,机关党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把抓好思想建设作为提升检察人员精气神的“关键点

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九大精神作为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结合“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岗位星级创优”等活动,把党员责任根植于每名党员心中,使党员干部理直气壮讲正气,旗帜鲜明扶正气,以身作则树正气,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坚持采用宣讲、讨论、知识竞赛等传统手段与“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相结合,通过“智慧昆检”党建窗口,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检察人员的日常工作和学习生活之中,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日常化、普遍化,共发布党建信息100余条,“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发布量位居全省第一。坚持在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中开展“五比五创”和“三亮一树”等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等志愿服务活动,用和谐检察理念引导队伍,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用实际行动和人格魅力赢得广大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认同。将党建工作和机关文化建设相结合,全面实施建设一条检察文化长廊、一个检察荣誉室、一个党建活动室、一个道德讲堂、一个图书阅览室、一个健身活动场所、一个警示教育展厅等“七个一”工程,不断培育检察文化品牌,把“团结、务实、创新、公正、廉洁、高效”的检察文化精神在潜移默化中注入检察人员心中,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把抓好组织建设作为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着力点

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持带头学习、带头讲党课、带头办案、带头清正廉洁、带头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用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加强理论武装,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一方面固化组织生活。按期换届选举,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做到机关党组织健全、党内组织生活经常、党内民主气氛浓厚、组织领导坚强、保障措施有力,形成了纵向职责层层明、横向任务人人清,党委宏观管理,各支部具体抓的党建工作格局。另一方面深化“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律监督机制,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建立健全廉政监督员制度、检察人员八小时之外监督机制、案件受请托汇报制度等,引导检察人员始终恪守规范执法、廉洁从检的职业底线。

把抓好制度建设作为夯实检察机关规范执法的“支撑点

建立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三级述职评议制度,确保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推进稳妥,考核奖惩规范有序。通过入党宣誓、宪法宣誓和入职晋级授衔宣誓等三大宣誓制度,深入推进党员宗旨教育和司法职业教育,开展先进模范人物评比表彰活动,树立检察职业荣誉感。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以党建为核心的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积分管理和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建立和形成了检察人员受教育学习机制和领导联系检察人员的服务机制等;坚持党建带动,促进扶贫帮困、群团建设“齐进步”,强化党建引领,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共同发展”,昆明市检察院扶贫工作在全市评比中,从2016年的81名跃居到全10名。

把抓好党建引领作为推进检察机关业务工作的“落脚点

建立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以在职党员进社区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为载体,坚持“检察巡回服务”制度,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积极探索新型检察机关建设人才培育方式和途径,将教育培训纳入党建长远规划,组织1000余名检察人员到厦门、浙江大学等知名院校培训学习,对参加学历教育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检察人员实施奖励措施。坚持 “以强带弱”、“以老带新”的理念,选拔了18名青年检察人员到中层岗位。司法体制改革中,在检察官员额比例有限的情况下,将65名青年检察人员选拔计入检察官员额,占入额检察官的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