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旅游局四举措落实好“两个责任”

14.10.2015  14:09

  一是强化担当明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把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纳入重要工作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责任清单定责。结合单位实际,梳理了责任清单106条,权力清单95条,负面清单63条,进一步理清职能职责,规范权力阳光运行;三是深化教育督责。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党纪党规10次,坚决恪守廉政底线,夯实拒腐防变思想基础,切实加强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高度重视单位小问题,从细节抓起,从小事抓起,防微杜渐,把矛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完善制度抓责。修改完善了局机关公务接待、勤政廉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差旅费管理规定等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纪律作风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