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责和服务承诺

22.07.2015  12:02
  • 昆明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责和服务承诺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文电、机要、信访、档案、信息、财务、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建设、保密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统战工作;负责协调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一般来访咨询事项如:文书档案查阅、对外合作交流、公务联系、印章使用等,能当场答复、处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答复、处理的告之办理程序、需提供的材料和办理时限。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耐心答疑。

    值班电话:63135319

    电话:63175214、63123549  负责人:吴彦明

    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

    负责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行政监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负责教育系统各类教育收费及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对家长、教师或群众通过电话、来访询问有关学校收费标准及规定、学校执行收费政策情况等问题,耐心倾听,认真分析,热情解答;对学生、家长、群众关于学校收费、教师或领导干部关于违反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违反党政纪等问题的电话、来信举报,认真登记,留下必要的联系方式,及时转交、落实和查处,尽快做出回复;对上级、同级或基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询问、工作安排和具体工作需要,认真研究,及时答复。

    电话:63102385      负责人:欧阳梦捷

    审计处工作职责: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教育厅、市审计局的相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市教育局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负责对直属学校(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直属学校(单位)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负责对直属学校(单位)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有关教育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督促被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措施;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里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对来访学校(单位)及群众询问有关内部审计工作事宜的一般性业务工作,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留下联系方式,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做到服务热情、认真解答、耐心细致。

    联系电话:63963228      负责人:王琴

    组织人事处主要职责

    承担市教育局党委管理本系统事业单位党建和干部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因公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负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核准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对教育系统就业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直属学校(单位)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负责局机关、直属学校(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优秀教师的评选表彰的组织评选工作。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对有关党员组织发展、教师资格证办理、查询工龄、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教师职称评聘、教师工资标准和晋级等属一般性问题的,当场答复;需要查阅相关政策才能给予答复的,请来访人留下联系方式,3个工作日之内给予答复。上述问题中属举报、检举、揭发他人问题的,当场给予解释(说明),告知办事程序和正式答复时间,待所反映问题调查清楚后,第一时间给予答复。对所有来访(电)者均承诺做到服务热情、周到、细致,对不属于处室工作范围内的,指导其如何寻求帮助;属于处内其他同志接待范围而其本人不在的,先接待,记录下问题和联系方式,待有结果后,给其答复。

    电话:63160763 63135506    负责人:胡明珠

    德育宣传处主要职责:

    规划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指导思想品德课、政治课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指导和协调全市中小学生家庭教育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工作,监督和指导直属新闻单位和教育系统出版物以及社会新闻媒体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团委、少先队工作。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对来访学校教师及群众询问有关文明学校评比、三好学生评比、三好学生加分盖章、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等工作进行答复,做到热情周到、认真负责,能当场答复的马上进行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留下联系方式,3个工作日以内给予答复。

      电话:63168582    负责人:马淑惠

    法规规划处主要职责:

    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调研;组织起草或拟定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办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负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教育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定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年度事业统计、分析;承担教育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规划、指导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结构布局调整;编制市属中等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负责教育制度创新工作;对成立(教育)社会团体登记进行审核,负责教育系统的社团管理。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对单位、教师、家长或学生通过电话、来访咨询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中长期规划、教育事业统计公布信息、教育体制改革、教育社团登记与管理等处室业务工作,能当场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当场答复认真记录并留下联系方式,3个工作日以内给予答复。

    电话:63194262 负责人:蒋安俊

    计划财务处主要职责:

        参与拟定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的政策;负责管理市(本级)教育经费,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参与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对教育贷款和赠援款的工作;承担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情况;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和财务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各类教育收费标准审核工作。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对来访学校(单位)及群众询问有关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教育系统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市级教育经费预算、教育经费财务决算、教育经费的管理、国有资产的监管等计划财务的一般性业务工作,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留下联系方式,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电话:0871-63134532  负责人:韩宁

     

     

    基建装备处主要职责:

    指导教育系统校园规划、基本建设、校舍安全、教学设备配置等改善办学条件工作;指导直属学校(单位)的基本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基建和教学设备项目市级立项的部门审核及申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年度统计。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重要文稿起草、基本建设重要事项督办。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一般来访咨询事项如:基本建设、仪器配备、校舍安全等,能当场答复、处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答复、处理的告之办理程序、需提供的材料和办理时限。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答疑耐心。

    电话:63175215  负责人:强东育

     

    初等教育处主要职责:

    统筹管理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保障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和课程计划的实施;参与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拟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学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校的等级创建工作;指导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教育。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对来访的教师、学生、家长及群众询问有关小学和初中入学(转学)、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学、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举办、贫困学生救助、企业学校分离、企业离退休教师待遇等处室分管工作进行答复,并做到热情细致,能当场答复的马上进行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留下联系方式,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需要到县(市)区办理的,负责提供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科(民办教育科)电话号码和联系人。若符合条件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协调。

    电话:63135518  负责人:龚利春

     

    普通高中教育处主要职责:

    承担全市普通高(完)中教育宏观管理工作;参与普通高(完)中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拟定发展普通高(完)中的政策措施并组织推进;组织指导普通高(完)中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普通高(完)中毕业生资格审核;负责普通高(完)中等级学校创建工作;指导普通高(完)中信息技术教育。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对来访学校教师及群众询问有关高中学生转学、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毕业证发放等处室分管工作进行答复,并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能当场答复的马上进行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留下联系方式,3个工作日以内给予答复。

    电话: 63135804  负责人: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主要职责:

    承担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开放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宏观管理工作;参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成人高中的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参与初、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机构的布局调整,负责专业设置的审批;拟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并组织推进;指导职业教育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职业资格证书考核、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推荐和“两后双百”工程的组织实施。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对来访询问有关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职业技能鉴定,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有关事宜及处室分管的工作,热情接待,能当场答复的马上进行答复,不能当场回复的留下联系方式,3个工作日以内进行答复。

    电话:63135907  负责人:李志军

    民办教育处职责

      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拟定发展民办教育的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并组织推进;实施对民办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服务;按权限审核、审批民办教育机构及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机构;组织检查和评估民办学校办学活动,监督检查有关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为民办教育提供信息服务。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根据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咨询和服务,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对普通中专的审批工作。对反映民办学校办学和管理问题的,能当场答复、处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答复、处理的及时告之办理程序、需提供的材料和办理时限。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解答耐心。

    电话:63105109  负责人:李  姬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主要职责:

    指导协调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拟定有关的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教研工作;指导和组织学校开展体育、艺术竞赛和交流活动;指导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学校绿化、美化工作;指导和监督学校医务、食品卫生工作。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对来访学校教师及群众询问有关初中学生学业水平体育考试、学生体育竞赛、体育网点生招生、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学生军训工作、学生艺术竞赛等处室分管工作进行答复,并做到热情周到,能当场答复的马上答复,不能答复的留下联系方式,3个工作日以给予答复。

    电话:63102384  负责人:杨晓月

    师资培训处主要职责:

    统筹规划和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定培养、培训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及专业教师培训工作;指导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的工作。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对来访学校教师及群众询问的有关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教师履职晋级学分管理、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校园长岗位培训、教师学历进修、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等处室分管工作进行答复,并做到热情细致,能当场答复的马上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留下联系方式,3个工作日以内给予答复。

    电话:63135682负责人:王建方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为离退休人员做好服务。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热情、周到、细致关心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切实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离退休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电话:65326757          负责人:李志军

     

    语言文字管理处(昆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实施国家及云南省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拟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意见;指导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承担昆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普通话测试中心 电话:65376173;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对学校师生和群众反映的不规范社会用语用字现象,我们将进行及时的查实,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消除不规范社会用语用字的影响。不断提升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在严格执行普通话培训测试规范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培训测试面,加大管理的力度,使考生满意、社会满意。负责做好昆明市语言文字协会的日常事务和相关工作。

    电话:63167610  负责人:姚瑞芳

     

    校园安全保卫处工作职责:

    贯彻国家各项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法规,落实上级有关校园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等法规、政策,制定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对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实施校园安全保卫措施,指导、检查、监督教育系统安全防范工作。综合协调教育系统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落实治安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负责处理校园偶发事件,协助调解处理校园内治安纠纷。协助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及接待工作。负责教育系统“610”工作。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对来访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群众热情接待,认真解答提出的问题,认真处理存在的矛盾纠纷,不能当场解决的,留下联系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处理并解决。不能处理的,告知办理程序、需提供的材料等。做好服务热情,办事周到。

    负责人:庄星涛,      联系电话:63152704.

     

    生命生存生活教育处工作职责

    负责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生命生存生活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监督和协调;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生命生存生活教育理论的学习、教师培训、教学研究、课程建设和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协调全市社会各界和家庭参与生命生存生活教育;负责全市生命生存生活教育重要文稿的起草,有关重要事项的督办。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一般来访咨询事项如:生命生存生活教育政策、培训、实践基地建设等,能当场答复、处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答复、处理的告之办理程序、需提供的材料和办理时限。做到服务热情、办事周到、答疑耐心。

    电话:63152704  联系人:强东育

    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主要职责:

    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进行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组织协调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承担昆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具体工作;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对学校、教师或群众咨询学校督导评估、等级学校评估的条件、程序等有关事项的,当场予以答复。对学校、教师或群众咨询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处理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等事项,能当场答复的即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留下联系方式,3个工作日以内给予答复。

    电话:63160686 负责人:马勇仙

     

    昆明市招生考试院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招生考试政策,对各县(市)区的各类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教育招生考试实施办法、工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负责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考试;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负责教育部门举办的非学历等级证书考试;

    (六)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七)负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八)负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协助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中等专业学校和五年制大学专科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九)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规定设置的其他招生考试工作。

    一般来访咨询事项服务承诺:

    对来访学校教师、考生及群众询问有关高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教师资格考试等各科室分管工作进行答复,并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能当场答复的马上进行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留下联系方式,3个工作日以内给予答复。

    电话:高考:0871-65387020

              成人高考:0871-65387020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0871-65328264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0871-65328264

      自学考试(非学历等级证书考试):0871-65314163

      负责人:张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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