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开展环境监测站专项督查工作

03.11.2014  13:34

 

为加强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其监测行为,促进全市环境监测机构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监测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的效能。按省环境保护厅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市环境保护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4年10月至12月对所辖的10个环境监测站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条件保持情况。主要检查人员构成、实验室条件、仪器设备、检测能力等与资格认定及计量认证时的一致性。管理办法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机构《管理办法》执行情况,业务许可范围内工作情况,资格认定证书及人员上岗合格证管理情况以及监测业务收费等公平竞争、社会信誉度状况。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主要检查机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质量体系执行情况,核查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以及人员管理、仪器设备管理、标准物质管理、监测报告规范性等质量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监测服务绩效情况。主要检查机构年度监测业绩、履约情况、保密、投诉处理等情况,检查开展环境监测活动情况是否与能力相匹配以及是否按时保质完成监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