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局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记录

29.06.2017  18:26

风险隐患排查是有效预防和进一步强化监管的基础性工作。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及监管重点,昆明市局对食品流通环节认真进行了排查。通过整理,排查出当前部分食品经营者(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网络食品经营者)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查验记录,食品销售、贮存、定期清理不合格食品等义务的风险隐患。

针对查找出的问题,为突出事前防范,切实从源头抓起,防患于未然,市局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工作措施,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等制度的通知》,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三项制度。二是制定下发了《昆明市食品销售监管指导意见(试行)》,切实解决基层食品销售监管的针对性不高,有效性不强的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昆明市局将继续抓好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整改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施行动态监管。同时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公众的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