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召开市委常委会学习中组部专题培训班精神

23.10.2015  09:30

    昨日上午,市委书记程连元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和中组部专题培训班主要精神。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专题培训班主要精神,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疏通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渠道。

        今年7月19日,中央颁布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党的干部工作的历史性突破,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制度支撑,是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武器。《规定》明确了“”的标准、规范了“”的方式、疏通了“”的渠道,在建立干部能下制度机制上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9月20日至22日,中组部举办了第一期培训班。

        《规定》内涵丰富,有不少新要求、新举措。一是明确了干部“”的6种渠道,也就是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违纪违法免职。二是明确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10种情形,包括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理想信念动摇、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观念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不敢担当、不能有效履职、品行不端、“裸官”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三是明确了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的5种新增情形,《规定》在原有问责规定基础上,新增了5种问责情形,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履行从严治党责任不力、推进法治工作不力、抓作风建设不力、选人用人纪律规定执行不到位、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的情形。四是明确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5个程序步骤,包括考察核实、提出调整建议、组织决定、谈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五是明确了建立健全推进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

        会议强调,中央出台《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是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重要举措,也是健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重要突破,更是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重要保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规定》的重要意义,切实领会精神实质,认真学习专题培训班主要精神,坚决落实各项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工作规范化、流程化,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提供支撑。通盘考虑,建立健全基层干部和公务员不作为的问责机制和流程,完善干部问责体系,推动我市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昆明日报 记者贾献培 首席记者傅碧东 通讯员卢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