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地税启动砂石收购信息数据调查工作

07.09.2017  00:52

为切实加强砂石资源税管理,临沧市地税局决定对全市范围内收购砂石料的商用混凝土生产单位和重点工程施工项目,开展收购砂石料信息数据调查,倒查砂石开采环节资源税。

一、明确对象及时间。 调查对象为辖区内混凝土生产单位和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砂石收购单位,调查数据取数时限为2016年1月1日年至2017年7月31日止发生的实际收购砂石情况。

二、明确调查的内容。 调查内容为由收购砂石单位提供供货方的基本信息、供货信息,具体包括:供货方名称(姓名)、纳税识别号(身份证号)、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收购品目、金额、数量、增值税发票开具金额、资源税完税证明开具金额(数量)等。

三、明确调查的方式。 县(区)局组成调查小组,分析确定调查对象,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一个或多个调查工作组,指定组长和组成人员,确定人员分工,提出完成时限要求,办理送达手续,开展取据、取数工作,按照收购方一户一表填报《砂石料收购信息数据调查表》汇总市局统一分析。

        四、明确数据的运用。 市局成立调查数据运用分析小组,由征纳、税政、科信、稽查等部门负责人为分析运用成员,对数据开展汇总比对。通过分析、比对,根据发现的疑似风险和问题,视情况决定采取进一步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