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地方税务局被省档案局授予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06.10.2014  19:11
近日,普洱市档案局受云南省档案局的委托到普洱市地税局实地考评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通过查看档案库房、档案资料及检索目录和查阅相关的依据性材料后,认为普洱市地方税务局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流程规范、门类齐全、载体丰富、保管科学安全,符合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决定授予普洱市地方税务局“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称号,并颁发了牌匾。

      地税机构成立以来,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历届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始终坚持档案管理工作不放松,结合地税业务实际,积极推进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成立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先后制定《普洱市地方税务局档案管理办法》、《普洱市地方税务局档案分类方案》等系列管理制度,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二是狠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措施的落实。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采编了《普洱市地方税务局档案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对全市地税系统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使全系统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化、规范化。三是加强档案基础建设、严格配套标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制度要求,积极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和馆藏内容建设,目前达到五星级管理标准,真正做到档案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有底可查,达到了集中保管、便于查询、确保安全的要求,实现了档案资料完整齐全、规范统一、分类科学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