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四项措施”抓实涉农资金专项整治

22.05.2015  22:19
  按照《保山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保山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8个重点检查组,于2015年5月4日全面启动市对县区(园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工作。目前,8个重点检查组均已全部完成各项重点检查任务。为确保重点检查取得实效,主要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做实重点检查方案。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保山市实际,明确了由市财政、水利、农业、林业、扶贫、发改、民政、供销社8个成员单位分别包干负责1个县区(园区)的重点检查工作,并要求各成员单位针对所负责的县区(园区)制定具体的重点检查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二是配强重点检查人员。本次重点检查共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44人,组建了8个重点检查组,各检查组均由成员单位经验丰富的领导担任组长。涉及包干负责县区的5个组中,均有财政、发改、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部门的业务人员参加,力求做到项目、资金、地区、单位全覆盖。

  三是做好政策业务培训。针对开展重点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4月22日和30日,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检查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涉农资金相关政策及管理办法,就检查范围、内容、方法、程序等进行业务培训,力求做到重点检查工作有组织、有措施、有重点、有成效。

  四是规范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进点前,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向各县区(园区)下发了重点检查通知;检查组进点后,各检查组根据重点检查工作方案和有关检查程序的要求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做到工作底稿规范、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重点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均按规范的格式要求向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