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26.08.2019  22:13

  8月26日,临沧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鹏飞、施志胜、段春旭、胡德扬,秘书长龚文军和常委会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临沧市2019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临沧市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及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临沧市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全市妇幼健康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临沧市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意见、关于临沧市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意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临沧市公安局工作情况报告测评结果的报告、关于临沧市民政局局长履职情况报告测评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李文勇等二名同志辞职报告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董萱等二名同志任免职报告的说明。

  会议审议了《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并结合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临沧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关于全市妇幼健康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临沧市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临沧市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全市妇幼健康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和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临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依法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公布实施。

 

  会议还对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测评。

  会议决定接受李文勇、穆志良辞去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会议任命董萱为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赖中洲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随后,王菊向董萱颁发了任命书。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美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斌,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董琦列席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市委编委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市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杨洪、王文帮、汤杰、徐海声,市四届人大代表杨云鹍、于文星、李永红、赵云全程列席会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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