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27.06.2021  19:51

  6月27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汤培远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杨鹏飞、施志胜、胡德扬,陈昌砚、李明奎,秘书长龚文军等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熙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穆志良作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受主任会议委托,王菊作关于提请审议杨青等二名同志任免职报告的说明;受市人民政府市长张之政委托,沈熙作关于提请审议周良等十二名同志任免职报告的说明;受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李寿志委托,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董琦作关于提请审议刘德仕同志免职报告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斌作关于提请审议杨灵燕同志免职报告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永刚作关于对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免去:

  殷致宏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杨青为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徐伟声临沧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周良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邹红临沧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洪斌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甄鹏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杨毅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慕蓉临沧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黄光富为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进学为临沧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杨世年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段学能为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毅为临沧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戴鹏为临沧市信访局局长。

  免去:

  刘德仕临沧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杨灵燕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汤培远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完成各项议程后,汤培远作讲话。他强调,被任命的同志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提高依法履职的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切实增强干事创业的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为临沧“十四五”规划实施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就近期工作,汤培远要求,一要加强学习,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 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近期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在“学与悟”上再下功夫,在“拓展与延伸”上再下功夫,在“扛实责任与压茬推进”上再下功夫,强化知行合一,促进成果转化,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二要认真履职,推动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落细。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和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大胆开拓,推动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精神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三要积极探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边疆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以 6月22日在临沧召开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文化高峰论坛”为契机,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探索和实践,强化“法治供给侧”研究与探索,强化“依法治理侧”探索与实践,不断提升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贡献临沧力量。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沈熙,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利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斌, 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董琦,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志亭,耿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国光,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8名基层市四届人大代表,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族宗教委、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