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

12.02.2018  12:44

1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敏、戚永宏、马凤伦、赵学锋、毕惠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庆昆出席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主持。副市长高中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正晓,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传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黎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的决定(草案)》《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草案)》。

会议听取了高中建受市长委托作《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马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杨正晓作《昆明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熊坚等八名同志任职的议案》,被任命人员到会同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受市委委托就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的决定》《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及会议议题安排》。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经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马涛为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决定免去熊坚的昆明市监察局局长职务。任命熊坚、李寿志、郑楠为昆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绪伟、张津华、土绍芳、吴一帆、袁兴仁为昆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会议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务的通知,通过任命的人员作任职发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举行前,受拉玛·兴高的委托,金志伟传达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