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2015年丽江背景站与昆明市区域环境空气中颗粒物成分监测采样工作

09.04.2015  18:27

为落实2015年环保部工作要求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背景及部分城市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成分监测采样工作的通知》(总站气字﹝2015﹞32号)文件精神。云南省丽江大气背景值监测站每季度要开展一次颗粒物(PM10、PM2.5)成分监测,同时,在背景站采样时间开展昆明市区域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成分手工采样。

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严格按照技术规范,通过与总站大气室相关人员协商,采样位置定于我站电梯井楼顶平台。在我站监测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开展人员、设备和质控等准备工作,并协调我省丽江大气背景值监测站人员按期开展该项工作。目前省站及丽江大气背景站已完成我省2015年一季度的采样工作,随后即将把样品按要求低温保存并及时送达监测总站。

随着此项工作的开展,可以获知我省背景站和城市区域的大气颗粒物中多种污染物成分和浓度变化情况,并储备第一手的基础技术数据,为以后了解背景站和城市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