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迎“年考”

26.11.2018  09:02

近日,市纪委制定下发《昆明市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2月17日至12月25日,将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压实压牢全市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检查考核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纪委具体组织实施,主要采取集中检查考核方式进行。将成立14个检查考核组,分别由市委常委带队,对14个县(市)区,4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和84个市级单位进行集中检查考核。同时,市国资委党委将对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进行检查考核。

实施方案》明确,此次检查考核对象为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新提拔、交流任职的市管领导干部,挂职锻炼的市管干部。

检查考核重点突出七个方面的内容: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情况;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纠治“四风”的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情况;深化政治巡察,抓好本级巡察和整改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情况;强化重点领域执纪问责,督促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的情况。

检查考核情况将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检查考核情况和等次评定结果报市委研究审定后,由市委办公厅通报全市。市国资委党委也会对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通报。

市纪委要求,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自检自查、进行情况综合,查找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做好领导干部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报送专题报告等有关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评定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责任单位,要向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限期整改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述责述廉民主测评分低于80分的,责成本人作出书面说明,将对其约谈并限期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认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进行问责。此外,检查考核情况也会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昆明日报 记者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