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听取“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汇报

12.04.2016  22:55
      4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代猛及执法检查组成员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加能作汇报。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道路交通安全 “一法一条例”在全市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

    马加能还汇报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表示,下步将从宣传教育、资金投入、交通整治、工作改革等方面下功夫,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听取汇报后,检查组成员对市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道路交通安全相关事项进行了询问。

    代猛充分肯定了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所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还存在难管难执法区域;二是治乱治超难度大,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三是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管理还存在着法律法规和办法不完善、不到位的问题。                
    就抓好下步工作,代猛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一法一条例”普法宣传力度;二要加大交通安全的综合治理、专项治理力度;三要推广经验,切实抓好农村交通安全;四要加大政府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五要各部门共同配合,严格执法,营造交通安全良好氛围;六要在交通主干道适当增加交警监管机构;七要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社会救助机制。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委主任左光荣主持会议。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等17个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