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创新工作综述

31.01.2018  10:51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关于人大工作要与时俱进发展的系列要求,紧紧围绕履行法定职责、落实市委安排部署和加强滇中五州市一体化发展等方面,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批具有昆明特点的创新性工作,在全省人大系统产生了积极影响,也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充分发挥了省会城市人大示范带头作用。

围绕法治昆明建设  加强改进立法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定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动昆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法治昆明中的保障促进作用。

一是首批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为进一步拓宽公民参与立法的渠道,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首批建立了五华区华山街道翠湖社区、西山区永昌街道永顺里社区等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更多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立法联系点成为民意“直通车”。

二是首次组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联审机构。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在市人大法制委新增设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探索创新备案审查专家库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与高校法学院、优秀律师事务所三方合作机制,借助外力外脑,发挥专家“智囊团”作用,首次组成联审机构,依法对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31件规章进行全面评审,完成6件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及8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备案工作,逐步实现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目标。

三是指导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制定出台首部单行条例。为推动昆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加大民族立法工作的力度,指导督促禄劝县出台首部单行条例——《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昆明市民族法治建设和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奠定了法治基础,体现了省会城市人大的民族立法担当。

充分发挥自身职能  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立足自身职能职责,积极探索人大工作新思路,创新人大工作方式,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

一是首次开展专项工作评议。2017年9月—12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五个调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对“10件惠民实事”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评议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12月2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  “10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专项工作报告,首次运用满意度测评的方法,对政府承诺的10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进行集中评议,“10件惠民实事”测评总得分90.8分。下一步,将向社会公布评议情况,强化结果运用,促进问题整改,推进工作落实,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是在全省率先开展预算联网监督试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要求,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技术,创新人大预算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在全省率先启动建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成为全省预算联网监督试点州市。12月28日,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正式启动,搭建起市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的崭新平台,系统主要包含了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重点监督、审查监督、监测预警、综合分析等6个核心监督业务功能,重点监督包括绩效管理、三公经费、转移支付、政府债券等9个功能模块。通过昆明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可对政府预算实现流程控制、实时监控,快捷高效地管好人民的“钱袋子”。省人大领导表示将于近期在昆明召开工作推进会进行推广。

三是率先制定出台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规定。为加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在国家和省尚未对国有资产管理制定专门的监督办法之前,结合我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工作实际,制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向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规定》,率先在全省建立了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规定》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也使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向实质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对推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作用。

密切代表群众联系  提升代表服务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秉承“服务好代表就是服务好群众”的理念,大力推进代表工作和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努力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积极推动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一是在全省率先推进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党中央提出的“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求,常委会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大力推进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该平台具备建议议案、通知管理、述职履职、选民留言、资料共享、论坛交流、信息报送、履职互动、会议旁听、立法意见征集等功能,建成服务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软件体系,纵向上通过技术级联的方式与“云南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横向上积极融入昆明市“智慧城市”建设整体布局,被列为全省人大工作同项工作试点,并作为先进经验向全省推广。2017年3月,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首次试运行代表履职服务平台,至今代表使用率已达95%以上,实现代表的数字化管理和市民与代表的一对一交流,并在代表小组活动和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实现扫码签到。探索创新网络平台推动人大代表工作的发展之路,打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昆明市各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以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让人大代表更好更紧密地联系人民群众为目的,进一步明确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推进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的要求、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主要内容、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主要方式方法和建立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等内容,突出解决联系群众的要求、对象、内容、方式方法不够具体规范,意见反映处理反馈机制、监督制约机制、服务保障机制不完备等方面问题,对加强市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在全省率先设立经开区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开发(度假)园区人大建设工作,就全市范围内的开发(度假)园区人大建设开展了系列调研,在推动开发(度假)园区人大代表专门机构设立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17年7月14日,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举行挂牌仪式,经开区成为全省首家建成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的开发(度假)园区,实现了开发(度假)园区人大代表工作有机构、有编制、有专职人员、有固定场所、有工作经费、有办公设备、有工作制度和工作台账的“八有”要求,为全市开发(度假)园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示范样板,也使人大职能向开发(度假)园区延伸和拓展,填补了我市开发(度假)园区人大工作机构的空白,实现了开发(度假)园区人大工作的新突破。

积极助推区域发展  深化合作交流机制

加快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昆明在滇中城市经济圈中的核心地位,牵头构建滇中城市经济圈五州市人大合作机制。2017年,常委会全面落实滇中五州市人大工作合作机制,积极助推一体化发展,在生态环境共保共治、产业发展互补互促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一是首次开展跨区域联合监督。2017年6月,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与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共同组成调研组对牛栏江保护和治理情况开展联合调研,实现跨区域联合监督,这既是滇中城市经济圈五州市人大工作合作机制的工作成果,更是我市人大监督工作的首创。

二是积极开展滇中旅游一体化发展专题调研。2017年4月至7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滇中城市经济圈五州市旅游一体化发展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五州市旅游一体化“资源共享、品牌共建、客源互送、线路互推、交通互联、信息互通、政策互惠、争议互商”的发展对策,为推动滇中城市经济圈旅游一体化联动发展、合作共赢探索出一条新路。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的必要保障,不断改进作风,认真抓好机关自身建设。    一是成立4个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督查组。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的意见》要求,积极发挥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作用,成立4个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滇池及阳宗海流域河道治理保护、寻甸县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进行调研督查,找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处理,切实发挥机关调研员和副调研员作用,努力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出台机关纪委工作办法,加强内部工作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干部管理,强化约束激励机制,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在市级机关党组织中,率先制定出台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机关各项工作监督,促进了机关纪委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和“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推动机关各项工作有序、优质、高效运行。(昆明日报 记者马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