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集中学习《监察法》

02.07.2018  09:43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和《监察法》。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敏、马凤伦、赵学锋、毕惠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庆昆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主持会议。

会上,省环保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环保厅纪检组组长冯胜瑜从《监察法》出台的现实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专题辅导,授课内容法理清晰、内容翔实,既有理论高度、又紧扣实际,对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监察法》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有很大启发。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注入了新内涵,极大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人大制度、丰富人大理论、推进人大工作、加强人大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监察法》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创制之举,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是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的必然要求。今后,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的高度,切实增强学习和维护《监察法》的自觉性,更加牢固树立纪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为新时期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律和纪律保障,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努力开创新时代昆明人大工作新局面。(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