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履职 扎实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2015年工作综述

09.03.2016  15:05
      一、扎实做好代表工作
 
    (一)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114件,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于3月18日与市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议,将114件代表建议交由市直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办理答复。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对上年度办理、督办代表建议成效显著的10个先进集体和1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将临翔代表团陈昌斌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忙畔街道忙令社区忙巩自然村道路进行修缮的建议》、云县代表团罗昆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云县加强退耕还林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凤庆代表团张子鹏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麻风病人聚居区按“六大工程”进行扶持的建议》等19件建议作为2015年度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相关委室重点督办。其余95件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各相关委室进行督办。

      具体办理情况是: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所提出的114件建议已书面答复完毕,答复率为100%。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A类)有89件,占承办总数的78.07%;建议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B类)有9件,占承办总数的7.9%;建议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C类)有16件,占承办总数的14.03%。满意率为91.41%;基本满意率为8.59%。
     
    (二)组织开展闭会期间活动,增强代表工作活力。一是突出活动重点,精选活动内容。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进行2015年集中视察和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11月17日至21日,组织住临全国人大代表和由我市选出的28名省人大代表围绕近几年来加大农业产业开发、促进农民增收情况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管理情况进行集中视察。同时,委托8县(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各选举单位选出的市三届人大代表进行了会前集中视察。

      二是组织代表开展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根据《临沧市开展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实施办法》要求,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2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座谈会,总结2014年度基层市人大代表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开展情况,表彰2014年度先进个人12名,安排部署2015年度工作任务。确定62名基层市三届人大代表为活动主体,每名代表继续围绕“551”重点内容(每半年每名代表联系5户以上群众、每半年每名代表为民办5件以上实事、每半年每名代表反映1条以上群众的意见建议)开展活动。

      一年来,共拨付活动经费124万元,62名基层市人大代表通过为民办实事说实话活动平台,共联系799户,为群众办实事927件,提出意见建议101条。代表们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诠释着人大代表权为民所用的内涵,用一件件好事、实事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充分展现基层人大代表利为民所谋的风采,树立人大代表情为民所系的形象,赢得社会的普遍认可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三是稳步推进代表小组活动室创建工作。根据《临沧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创建实施办法》要求,高度重视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全市8县(区)年初计划创建代表小组活动室67个,共创建55个。通过代表小组活动室创建工作,为代表闭会期间创造了学习提高、履职议事、联系群众、汇集民意的平台,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和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有效推进了代表小组活动阵地化、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抓服务保障,创造代表履职良好环境。一是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保证。建立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制度,就代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安排“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让代表更多地了解常委会工作情况,并积极参加有关讨论和审议,年初列出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计划安排,每次常委会会议有针对性的邀请基层代表列席。

      一年来,共邀请82名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邀请32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坚持定期向代表寄送资料制度,为每名市人大代表征订《中国人大》、《云南人大》、《临沧人大》等刊物,寄送“人大简讯”等,通过提供各种信息,为代表深入审议各种议案、报告以及提出有质量的议案、建议创造条件。

      二是为代表履职提供物质保证。首先是经费保障。及时下拨代表活动经费,为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提供保障。其次是时间、待遇保障。与代表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在代表依法参加代表活动期间,所在单位给予时间、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保障,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按执行代表职务活动的时间,给予适当误工补贴,确保代表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做好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的培训学习、视察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服务和衔接工作。

      四是主动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参会的准备工作和组织、服务工作。
   
    (四)配合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有关工作。年内,根据工作需要,共协调组织召开8次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依法终止12名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共依法提请确认补选的9名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二、依法做好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基础工作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任免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一府两院”工作人员35人次,其中任职21人次,免职14人次。
工作中,认真贯彻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指示精神,按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基础工作,重点做了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办法的规定,认真审查人事任免报告,规范格式内容;

      二是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和“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在程序及文件上严格做到协调一致,在时间上紧密衔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常委会党组或主任会议汇报,以确保党委的人事安排意图依法得到实现;

      三是协同法制工委做好被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精心组织、严格纪律,做到客观公正,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制意识、公仆意识和人大意识;四是精心组织任职表决、拟任人员供职表态、接受任命书等工作,及时办理任免手续,做好有关任免材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

      三、加强调研指导,支持指导县乡人大开展工作
     
    为进一步了解乡镇人大工作情况,6月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两个调研组分别深入云县、凤庆县和永德县、镇康县就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9月19日组织召开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对近年来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经验进行总结交流,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创举,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地方政权组织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会上,4个县区人大常委会和4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全市8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联系选联工委的常委会领导和选联工委领导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参加了会议。

      四、认真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有关工作

      按照上级人大的工作安排,先后开展了乡镇人大工作调研,对县区人大街道工委设置和电子表决系统建设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和上报,组织和配合做好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工作征求意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