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举行 拉玛·兴高主持

02.08.2018  09:13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了拟新增提请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听取了《昆明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修订草案)》《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修订草案)》《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昆明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昆明市2018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修订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滇池流域“五采区”矿山关停及植被恢复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询问的准备情况,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准备情况,会议原则同意将以上议题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决定在会议期间就滇池流域“五采区”矿山关停及植被恢复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办公厅汇报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题、时间建议,会议研究了《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工作方案》《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宪法宣誓工作程序(修订草案)》,讨论了《关于开通地铁“春城号”和“阿诗玛号”的建议》有关事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常敏、戚永宏、毕惠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庆昆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工)委、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列席会议。(昆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