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干部职工2021年第二十次集体学习

11.06.2021  18:47

  6月1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干部职工2021年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昌砚参加学习。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副书记杨青主持。

  会议原文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十三专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临沧市临翔区纪委关于给予王有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中共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耿马自治县违法实施文物修缮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维春以案释法,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老有所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监护人责任等方面内容。

 

  会议还对端午节放假事宜作了安排。

  杨青要求,端午节放假期间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做好假期外出报备等有关工作。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