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半年工作回顾

04.07.2017  12:20

  今年上半年以来,城乡建设环保工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促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要求,城乡建设环保工委干部始终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坚持在线学习和自学,努力做到学以致用。

  一是认真学习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用正确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党内规章的学习,自觉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党员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三是加强以人大工作理论、人大基本知识和宪法、组织法、监督法等为重点的学习,掌握人大工作方法和相关法律知识,为履行职能打牢基础。四是加强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为重点的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促进分析、理解能力增强,推进工作方法改进。五是以“两学一做”“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实践活动为平台,参与专题研讨学习,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发扬“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创造临沧速度,推动临沧发展的积极性。

  二、抓重点, 认真 履行职能

  2017年城乡建设环保工委主要承担审查市人大常委会部分任命人员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做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落实中共临沧市委“请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列入立法计划”要求、开展孟定新城规划建设管理立法调研、组织开展2017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等工作。

(一)做好审查市人大常委会部分任命人员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城乡建设环保工委负责对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市规划局局长、市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2016年履职情况报告审查。在对履职情况报告审查中做到:一是及时与审查对象进行沟通,充分听取审查对象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审查对象的主要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不足;二是以电话咨询的方式对审查对象工作部门的中层干部进行征询,深入了解审查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三是通过网络、报刊及其它一些内部资料对审查对象所在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四是召开会议进行综合分析,分别形成审查意见报告,按时间、程序要求向主任会议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

(二) 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准备工作

  按照2017年工作日程“四月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安排,我们及时与市环境保护局、市政府办公室沟通协调,形成《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在4月5日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上汇报了准备工作情况,5月5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三)做好孟定新城规划建设管理立法调研工作

  按照市委和常委会领导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孟定新城规划建设管理立法调研。6月15日至16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猛率调研组深入孟定以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征求意见的方式,围绕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把孟定建设成为集国际性口岸物流、跨境贸易、跨境旅客集散中心为一体的具有国际水准、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西南边疆极具特色的新兴口岸城市,沟通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内陆性交通枢纽,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门户的定位;以孟定新城规划建设实施、违法建筑和违规占地、城市规划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没有立法需求、需要在哪些方面立法以及下步工作建议为重点开展调查研究。

(四) 认真 落实市委将《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列入立法计划的工作要求

  中共临沧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第十期)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十分重视,批由城乡建设环保工委负责组织落实。5月11日常委会副主任代猛牵头召开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工委、市人大法制委,城乡建设环保工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进行研究,确定请市人民政府牵头组建《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立法组织机构和立法工作调研组,对制定《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开展深入调研,并于10月15日前形成《制定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工作调研报告》《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草案)文本。由城乡建设环保工委、法工委依法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并适时参与调研论证工作,同时与省人大城乡建设环保工委、法工委沟通汇报、听取意见建议后按程序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

  随后,5月18日,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立法前准备工作进行了研究安排,6月20日城乡建设环保工委就立法准备工作推进情况向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作了汇报;6月27日,代猛副主任率队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调研。目前,立法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推进。

(五)组织开展2017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

  一是按照2017年云南环保世纪行启动会要求,以“推进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的2017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于6月9日启动。临沧环保世纪行成员单位负责人,八县(区)人大常委会联系城建环保工作的常委会副主任、城建环保工委的主任,市级相关媒体的负责人参加了启动会。

  二是对2016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进行总结。2016年活动期间共制作各类作品600余件,经收集整理、筛选审核,推荐文字作品21篇、声像作品16部参加全省2016年环保世纪行活动好新闻作品评选。镇康广播电视台张会军、张冯云采写的《饮水工程到边疆 助推群众奔小康》获“好新闻作品”三等奖。

  三是安排部署2017年临沧保世纪行活动工作,对临翔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等6个单位,《建好基础 让贫困人口喝上安全饮用水》等24篇新闻作品、《饮水工程到边疆 助推群众奔小康》等5部电视专题片的作者进行了表彰。

  三、重协调,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一是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征求意见工作要求,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县及部分乡镇对《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开展征求意见、建议工作,共提出修改意见建议12条,按时、按程序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二是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调研》的要求,采取委托调研、与市级相关部门座谈方式开展工作,形成《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按时、按程序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三是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委托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专题调研的要求,采取委托调研、与市级相关部门座谈方式开展工作,形成《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按时、按程序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四是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执法检查的要求,采取委托县区开展执法检查、市城乡规划局集中汇报方式进行,目前,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 强服务,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服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以城乡建设环保工委全体同志参与的会务组,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主动担责,认真细致、精心组织,按照会议进程开展会务服务,圆满完成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服务工作。

  二是做好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工作要求,城乡建设环保工委负责督办12 件。目前,正与代表意见建议主办部门协调联系,多形式与代表沟通,办理工作进展顺利。

  三是做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在积极参加常委会机关挂钩联系耿马自治县大兴乡永胜村扶贫攻坚工作,开展访农户、定计划、送温暖、解难题的同时,协调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代猛副主任挂钩凤庆县诗礼乡三合村扶贫攻坚和服务凤庆县三宁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凤庆糖业集团各项工作。

  四是做好机关党建和社会组织党建联络员工作。按照机关党总支安排,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平台,积极主动组织好机关二支部各项活动,按时完成了规定的工作任务。主动联系滇峰教育集团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帮助建立了党支部,力所能及帮助协调解决了集团发展中的一些问题。

  五是做好信息宣传工作。上半年城乡建设环保工委撰写的心得体会、工作信息、调研报告等共9篇(条),分别被云南人大网、《临沧人大》、临沧人大网采用。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