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工作汇报会

10.07.2018  09:03

在赴呈贡区、晋宁区、富民县、禄劝县对昆明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实地检查后,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工作汇报会。为实现民族教育与全民教育同步发展,昆明在政策和经费方面进行重点倾斜,2017年共投入禄劝、寻甸、石林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各级教育类资金46453.52万元,占全市教育总投入的30.74%。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惠芝对昆明市贯彻落实《条例》的举措、成绩表示肯定。她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力度,确保民族教育优先发展;要继续坚持以质量为中心,狠抓民族地区教育教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要注重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将其纳入相应课程;要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形成素质较好、适应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要求的“双语”型、“双师”型教师队伍。

副市长王建颖汇报了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

昆明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大力支持民族教育优先发展。2013年《条例》出台后,昆明在推进中小学布局布点调整、实施全面改薄工程、推进公办中心幼儿园项目、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育扶贫等工作中突出重点难点,优先倾斜民族、贫困地区,有效促进了昆明民族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昆明日报 记者李双双)